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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衡研究院十周年论文推介丨李里峰:把事件带回来:一个认识论的反思
发布时间:2024-12-17

李里峰,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暨学衡研究院教授

来源:本文原载李里峰主编:《表象中的历史:事件·记忆·书写》(《新史学》第十七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注释从略



在一本极简的历史学入门小册子中,阿诺德(John H. Arnold)将历史界定为“历史学家所讲的关于过去的真实故事”,它“是由那些引起我们注意的事情构成的,我们决定为现代听众复述这些故事”。但他随即指出,所谓真实是令人生疑的,历史与其说是一种复述,不如说是一种论辩——不同历史学家之间、过去与现在之间、实际发生之事与即将发生之事之间的论辩。无论对真实性问题的看法如何,历史首先是由过去发生之事构成的。套用勒高夫的名言“历史学是时间的科学”,不妨说,历史学也是一门事件的科学,对于当代历史学家来说,事件不仅是史学研究的基本对象,更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多年前,笔者曾撰文提出“历史事件研究的新前景”,即不再把事件视为独立自足的研究对象,而将其作为透视社会结构的研究路径和视角,从而由传统的“事件史”迈向一种“事件路径”的历史。如今看来,将事件史(事件作为研究对象)与事件路径的历史(事件作为研究方法)截然区分开来并设想从前者“迈向”后者,仍然未脱本质主义的窠臼,对传统史学的看法似乎过于苛刻,对所谓新前景的展望则显得过于乐观。本文试图在旧文基础上继续延伸,从历史认识论的角度对事件之意涵和意义作进一步反思。


时间—事件


在史学研究中,事件是一个看似不言自明、实则意涵模糊的概念。最广义的事件可以指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活动和现象,但这种含义过于宽泛,难以落实到具体研究中去。如果稍加限制,事件应该具备相对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具有时间、地点、人物、起因、过程、结果等要素。叙事(讲故事)是史学家处理事件的必要手段,因为故事要求有开头、结尾和情节线,以突出某些元素的重要性。对于多数历史学家来说,事件的范围更加狭窄,一般说来,只有(被认为)对历史发展进程产生了较大影响、具有一定历史意义者方可称为历史事件。在古代典籍中,“事件”通常是指一件一件的具体事务,如:“今来柳材所启请科场事件,若依而行之,委得中外均平,事理允当。”(《司马温公集》三十)现代汉语中,“事件”一词的主要义项是“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不平常的事情”。在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各种英华字典中,event、affair、business、matter、occurrence等英文词汇都曾被译作“事件”。在西文中,event同样具有任何事情和重大事情的双重含义,其中后一种用法更为普遍。
关于事件的定义,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众说纷纭。历史学家将重大事件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但过去发生的事件却并不总是或者说大多不是重大事件。一个事件,齐泽克(Slavoj Zizek)说,“可以是凄惨严酷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媒体热议的明星绯闻,可以是底层人民的抗争与胜利,也可以是残酷的政权更迭,可以是艺术品带给人的强烈感受,也可以是为爱与亲情而做出的抉择”。事件可以分出一系列类别,每个类别下再分出子类:如物质事件、非物质事件、艺术事件、科学、政治与情感事件等等。除了广为人知的所谓重大历史事件之外,编年史和报章杂志还向我们提供各种凡人琐事,诸如一场火灾、一次撞车、一次价格波动、一次犯罪、一次剧场演出等,这些比重大事件远为频繁地发生、却被排除在历史事件之外的日常性事件,只有通过足够长的时间、足够多的数量积累成足以进行统计分析的规模时,才能以“价格曲线、人口级数、工资运动、利率变动”等形式进入历史学家的视野,这样的分析超越了“一日”“一年”的时间计量单位,“需要有更大量器”。
通常认为,无论中国还是西方的传统史学,皆以(包括军事和外交在内的)重大政治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这种看法总体上是不错的,却多少有些简化之嫌。中国传统史书的三种基本体裁,纪传体以“本纪”“世家”“列传”叙人物生平,以“表”统年代世系,以“书”“志”记典章制度,显然是首先以人物、其次以制度,而不是以事件为中心的。编年体按时间顺序编撰,以年月为经,以史事为纬,其所叙之事却纷然杂陈,不见得都是后世史家所谓的“历史事件”。至宋代出现纪事本末体,以历史事件为纲,重要史实单独成篇,其下再以时间顺序展开,才算得上是以事件为中心的历史。侯旭东指出,“事”从甲骨文中出现到后来成为一个常用词,其含义经历了一个不断被削减的过程,从祭祀、战争、职事、文书、事务等几乎无所不包到仅限于“大事”。直到20世纪受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等著作的影响,传统政治史才转向“重大事件与事件序列研究”。而在史学观念上“以事件为论述与研究对象”,则迟至20世纪50年代才在苏联影响下得以定型。
布罗代尔对传统政治史、事件史的批判,是以相对狭义的事件概念为基础的。在他所划分的历史时间等级体系中,事件对应的是地位最低的“短时段”。世界历史和局部历史所呈现出来的,首先是一系列事件或一系列短暂的戏剧性场面,一场战役、一次政治家之间的冲突、一场重要的演讲、一次关键的通信,都是历史中的瞬间。“一个事件是一次爆炸,如16世纪人们所说的‘瞬间的事情’。它的迷人烟雾填满了当代人的心灵,但是它不可能持久,人们刚刚勉强看到它的光亮。”作为短时段的事件,“对应的是个人、日常生活、我们的错觉、我们的瞬间印象,特别是编年史作者和新闻记者的时间”。这里,布罗代尔将事件史等同于短时段,前提是从相对狭窄和固定的角度,将事件理解为突然发生且不能持久的“发生”(happens)。
可读者往往没有注意,布罗代尔紧接着指出,事件又具有“无限的延伸性”,借助于历史学家所热衷的“因果游戏”,事件“可以占有比它自身的时段长得多的时间”,“可以不受限制地与所有的事件、所有的基本现实结为伉俪。于是这些事件似乎便不可分割了。正是借助这种叠加事件的方式,克罗齐才能宣称任何事件都体现了全部历史和全人类,因而人们可以在任何事件中随意地发现全部历史和全人类。” 这段话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却深刻地指出了事件与时间之间的辩证关系。从纵向看,事件可以通过因果关联而“吞并”自身以外的长时段;从横向看,事件可以无限延展而与其他或隐或现的事件结成相互关联的事件网络。这样一来,事件便可以克服短促、孤立、表层的局限,而与关注结构的、深层的、长时段的历史协调起来。正因如此,年鉴学派所反对的是历史研究停留在事件的表面,却并不是要把事件逐出历史研究的领地。布罗代尔在批评“事件史”的同时仍对事件寄予关注,当哲学家萨特(Jean-Paul Sartre)撰文支持短时段、提倡注重人物传记和实际事件时,他表示“完全同意”,因为萨特在实际研究中总能够“回到时代背景”。布罗代尔理想的史学研究绝非摒弃事件的泛泛之论:“如果这个沙漏能够两面颠倒——从事件到结构,最后和结构和模式到事件,那么就会更接近于我的见解。”
孔飞力(Philip A. Kuhn)所讲述的1768年乾隆朝“叫魂案”,就是一个短促的事件不断延伸而吞并长时段的典型例子。作者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浩如烟海的清朝档案中发现了这个有趣的事件,将其与帝制晚期中国的各个侧面一一联系起来,藉以透视一个历史时代的总体面貌。从横向看,涉及十八世纪后半期中国的经济背景、社会状况、政治制度、司法实践以及民众的心理意识等各个方面;从纵向看,既有对清初征服年代的回顾,又有与当代中国社会的比较。作者“在方法论的层次上将社会史、文化史、政治史、经济史、区域分析、官僚科层制度分析以及心理分析等研究方法结合在一起”,使读者在欣赏故事之余,可以对帝制晚期中国的社会历史状况获得更加完整和真切的了解。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总体史”与“事件史”之间并非水火不容的关系,相反,从事件和事件史出发,恰恰可以帮助年鉴学派的拥趸实现“海纳百川的愿望”和“总体史”的雄心。
一个个短暂的、转瞬即逝的事件,以其无限延伸性填满了无始无终的历史长河。历史是由时间轴线上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所构成的,人们(无论历史学家还是普通民众)对历史的认知必须依赖形形色色的事件,这些事件填补了时间轴线上的空白,对其进行标记和切分。那些没有为人所知的事件发生的时间点、时间段,则是历史的虚空之地,人们只有借助(自认为)合理的想象和推测,才能在自己的认知图谱中加以理解。
在历史研究中,究竟多大的事件(就其规模和影响而言)、多长的事件(就其持续时间而言)才算“历史事件”?史学家会按照各自的标准将事件分为不同的等级,有重大事件,有一般事件,有日常事件,能够经过历代史学家筛选而进入“历史事件”行列的,无疑只是曾经发生或留下记载的无数事件中的极小一部分。另一方面,尽管布罗代尔将事件史等同于短时段,许多公认的重要历史事件其实跨越了并不短暂的时间。被视为欧洲历史转折点的法国大革命,即便按照狭义理解,从1789年到1794年,也长达五年之久。分别持续数年的两次世界大战、长达数十年的启蒙运动、延续近二百年的十字军东征,都被视为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在许多历史社会学家看来,甚至基督教的兴起、民族国家的形成、资本主义的产生,也可以列入应该通过比较历史分析去探寻其规律的“历史事件”。显而易见,我们不能把这些漫长的事件都归入“短时段”之列,认为它们只是历史长河上旋起旋落的浪花。
社会学家休厄尔(William H. Sewell Jr.)区分了两种不同的事件:一种是历史学家可以直观辨认的事件,如萨尔贡大帝征服苏美尔人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人在温泉关击败波斯军队;一种是某些渐进的过程或趋势,如导致文明出现的人口禁锢、冶铁技术在欧洲和地中海的发展,这些用了几个世纪才完成的进程,标志着与先前历史的决定性断裂,也被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当作事件。前者是相对短暂的事件,后者则至少符合布罗代尔笔下中时段的“局势”特征。
事件既是相对独立的,具有相对明确的边界和相对完整的过程;又是相互关联和依赖的,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事件共同构成了事件链、事件丛或事件体系。历史学家所识别出的重大历史事件,从纵向看,有相对明确的起点和终点,在其演进过程中往往还能识别出一些标志性节点,将整个事件分为不同的阶段;从横向看,则有或明或暗的依据,将与事件有关的史实从纷繁复杂的历史情境中抽离出来并编织为一个有机整体。例如,抗日战争作为20世纪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显然构成了一个丰富多元的事件体系。首先,抗日战争是一个延续十四年之久的长期事件,包含了九一八事变、西安事变、七七事变、淞沪会战、武汉会战、百团大战、日本投降等持续时间相对短暂的次级事件,它们构成了抗日战争的事件链。其次,从更长的时段来看,抗日战争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重要转折点,是历史学家后来所总结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它和鸦片战争、洋务运动、五四运动、北伐战争等共同构成了一个更长期、更宏大的事件链。再次,抗日战争是在一战结束后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资本主义国家力量失衡、经济危机连续发生、德意日走上军国主义道路的大背景下发生的,其走向和结局也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进程密不可分,是后者所包含的事件丛的有机组成部分。最后,历史学家还会将持续时间较长、边界相对明晰且历史意义显著的事件划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历史时期,这样一来,广义的抗日战争研究就不仅仅包括与战争本身直接相关的政治、军事、外交事件,战争期间的经济、社会、思想、文化、民族、宗教等内容,也都成了题中应有之意。
这里的关键在于事件与时间的关系,或者说,如何理解事件的时间性。将事件比作历史长河中的浪花、将事件史置于历史时间鄙视链的末端,其前提是把事件理解为时间线条上的点(point)或时刻(moment)。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任何事件都是一个过程,它占用时间、占领时间,将时间轴上的无数个点连成一条线段。事件在占领时间的同时又切断了时间。事件有其起因、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在事件、事件链、事件丛的切分下,时间不再是机械的、匀质的时间。如果把时间看作无穷多个瞬间的无限接续,那么事件既占据这些瞬间,又赋予这些瞬间以历史意义和异质性。
哲学家有所谓时间A系列和时间B系列的区分。时间B系列即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时间观,时间被当作许多彼此同一的瞬间的无限接续,而每一个瞬间都可以确定为先于或后于另一个瞬间;在这里,事件被看作是彼此分离的,与其他所有事件的关系也从不会改变。时间A系列即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的时间观,表现为过去-现在-未来的绵延(duration)关系,时间不是匀质的、可分割的,而是不断生成的(becoming)。过去的事件仍然留存于现在,然后又被带往未来,现在不再被视为一个瞬间,而是一段持续的时间;过去并不是单纯地在此之前,而是融入了现在,也体现了对于未来的某些期望。在亚当(Barbara Adam)、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等人看来,社会科学往往错误地采用了自然科学中牛顿式的、笛卡尔式的时间观念去理解社会时间,这种观念把时间看作是绝对的、不变的、同质的、均衡流动着的,可以无限划分为空间般的单元,其长度可以用数量的形式进行测度。正是由于彼此区分开来的独特事件的出现,历史的“真实的绵延”(real duration)才得以形成,对历史进程的阶段划分才得以可能。有了独特事件的不断再生产,过去、现在和未来不仅在时间节点上,而且在各自的内容和意义上,都进入接连不断的循环性再生产机制中。不断涌现的新事件给不断向后延宕的“现在”定位,由此也不断创造新的过去和新的未来,历史进程中的人也就不得不不断地重新界定时间,世界由此充满了偶变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事件的意义就在于使历史时间成为生成的(becoming)时间,将过去、现在和未来链接为一个有机整体,而不再是由一个个空洞的瞬间所构成的、只有先后关系而没有其他联系的时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历史事件的“事件性”赋予历史时间以“时间性”。正因为事件在时间轴线上所占据的是或长或短且时常重叠交织的线段、而不是一个个彼此分离的点,历史时间是由事件填充而形成的,而事件又具有偶发性、不可预见性、非均衡性、不可逆性(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是超越个人主观意志之外的,不能更改的,而只能通过历史书写对其进行不同的叙述和阐释,或者以“去事件化”的方式假装它不曾发生过),时间才得以摆脱自然时间(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有时称之为“非时间性的时间”)的特质,而生成为历史的时间、社会的时间。


过程—事件


在人类历史和个人生命中,总有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事件发生,没有这些事件,人类活动便不可能被记录、被了解、被认知。自然时间是匀质的、绵延的、空虚的,事件则是填补时间之空虚的一个个节点,同时也因事件的规模、影响、频度、密度等因素将原本匀质的时间切分为不同的段落,使之变成历史学家笔下的和人们认知中的历史时间。一个个事件本身是占据着时间轴线的一个个过程,历史过程又正是由无数个事件纷繁复杂地交织起来而形成的。事件发生于由过去所塑造的某个特定的当下情境,又将参与塑造未来的结构和情境,是将过去、现在、未来连接起来的桥梁,也是人们得以了解过去、感知现在、展望未来的契机。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正是事件彰显了历史的本质。
历史进程由意义重大的“日常发生”(happens)和社会行动综合穿插而成,因此,历史学家会反复提及历史中的“转折点”或“分水岭”,不惜花费大量精力将历史进程划分为不同阶段,并用各种事件将它们标记出来。对于研究者来说,事件是划分历史阶段的依据,例如在当前的中国史学科体系中,鸦片战争和五四运动分别被当作区分古代史与近代史、近代史与现代史的分界点;是描述时代特征的依据,例如欧洲历史上的文艺复兴时期、启蒙运动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工业革命时期;又是探寻历史规律的支点,例如美国历史社会学的两大经典议题,一是要解释革命的起源和后果,一是要探讨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
普通人的记忆也只有在一些标志性事件的框架中才能形成和延续。人们回忆过往的时候,通常不会以某年某月某日的精确时间点为依据,而往往把某些对其人生走向、情感体验产生深刻影响或巨大冲击的事件作为参照。在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们尝试将普通人的生命史、地方史与时代洪流中的国家史、世界史连接起来的时候,同样要以和这些不同层次的历史有着共同关联的重大事件作为叙述框架。可以说,事件和事件感是现代人自我认知的必要前提,如果日常生活中缺乏具有独特性和区分度的事件,人们长期生活在不断重复的同质化事件序列中,其记忆就会被高度重复、没有清晰边界、不断互涵和交叠的事件所占据,从而失去现代人的“事件感”和对历史真实的感知和理解能力。
但问题在于,事件本身的过程、边界和意义都不是不言自明的,而是持续不断的书写、回溯、建构的结果。传统的政治史与事件史假定,历史事件的概貌和意义早已在史料中得到了预先确定,只须经过历史学家的正确组配便可以清晰地呈现出来。怀特(Hayden White)、科塞勒克(Reinhart Koselleck)、利科(Paul Ricoeur)等人则强调事件的建构性特征,“事件只有被嵌入到一种联系中,通过一种描述(故事、情节、寓言)才能获得它的历史意义”。例如,侯旭东指出,后人所谓的鸦片战争,不过是将与鸦片贸易、销烟、东南沿海发生的多次战事,以及此前朝廷中关于弛禁与严禁的讨论、战后双方议和,达成协议,并具体落实等等,从按照时序发生的无数事件、事务中抽取出来,聚拢在一个名为“鸦片战争”的巨伞之下,并进一步从后代历史演进中发现(“发明”)其意义,探究与此相关的方方面面,构成近代史叙述链条中的重要一环。
“所有的事件,包括那些已经消失无痕的东西,都在其逝去之际被记忆与储存在此”,这种“潜在而永恒的纯粹过去”,是可以“被我们的行动以回溯的方式重新撰写”的。“当某个言语行动的发生重构了整个场域,这个言语行动就成了一个事件:尽管这个过程没有出现新的的内容,但一切都在某种程度上与之前不同了。”主体性发生真正转变的时刻,不是行动和事件发生的时刻,而是人们对行动和事件进行重述的时刻,正是这种重述打开了全新的行动空间。换言之,对事件的讲述、想象、象征,构成了更强大、更持久的“事件性”。在这里,“事件性”不仅可以按照通常的看法,理解为具有人物、情节、冲突、原因、结果的一个过程,也应该理解为不断激起人们言说欲望的一种动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史事件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事件本身,更在于事件发生之后还会持续不断地在事件得以发生的环境和结构中激起各种各样的回应,从而重塑既有的结构、打开新的可能性空间。
与此同时,人们也可能出于不同目的、以不同方式弱化事件的历史意义,甚至抹消事件存在的痕迹,齐泽克称之为事件的撤销或“去事件化”。他发现,在罗西尼(G.Rossini)创作于1816年的歌剧《塞维利亚的理发师》中,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精神被全然地“去政治化”了,因为在其笔下,1789至1815年间的这段岁月仿佛从来不曾存在。这是因为,罗西尼创作的黄金年代(1815年至1830年),正是欧洲各国试图“撤销”此前数十年革命的影响,“以便使其从未发生”的年代。简言之,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逆的,事件能否获得意义、成为事件却是可逆的。
这里又涉及到更宽泛的历史事实的界定问题,对此,卡尔(Edward H. Carr)和艾文斯(Richard J. Evans)有不同的看法。卡尔认为,历史事实不能独立地存在,而是由理论和诠释构建出来的。一个过去的事件,只有在被历史学家当作历史事实接受之后,才能成为一个历史事实。举例来说,1850年斯坦利布里奇的守灵节上,一个卖假货的小贩被人踢死,这一事件是真实发生过的,但只有在克拉克博士在其著作中提到这件事之后,它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历史事实。那些没有被人注意到的事件,则或落入“关于过去的非历史事实的深渊之中”。艾文斯则批评卡尔陷入了语义上的混乱,在他看来,历史事实就是在历史中发生、并可以通过历史留下来的痕迹去加以证实的事实,而无论史家有没有做这种证实的行为,都不会影响历史事实的实在性。因此,历史事实是由历史学家“发现”而不是“发明”的。关于何谓历史事实的讨论,揭示出事件史的多重面相/层次:关于事件本身的历史,关于事件之书写的历史,关于事件之记忆(或遗忘)的历史,关于事件之阐释的历史……因此,从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方法、视角、修辞诸层面来看,事件史其实具有强大的延展性和丰富的可能性。
既作为过程存在、又构成历史过程的事件,彰显了历史学的学科特质。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认为,自然科学旨在发现对事物和现象普遍有效的联系和规律,所以要把现实的异质的间断性改造为同质的连续性;历史学旨在从现实的个别性方面去说明现实,所以要把现实的连续性改造为异质的间断性。伯克(Peter Burke)认为,社会科学是对单数的人类社会(human society)的研究,侧重对其结构和发展的归纳;历史学是对复数的人类社会(human societies in the plural)的研究,侧重于研究它们之间的差别和各个社会内部基于时间的变化。社会科学家留意并概括一般规则,因而时常删除例外的东西;历史学家则往往以牺牲一般模式为代价去关注具体细节。休厄尔认为,历史学与社会学最大的差别就在于看待事件的不同方式:历史学家旨在对独一无二的历史事件进行个殊式(ideographic)、描述性(descriptive)研究,社会学家则力求建立通用法则,开展律则式(nomothetic)、解释性(explanatory)研究。研究对象的个殊性特征,不仅使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划清了界限,也在很大程度上把它与其他人文学科(如哲学)区别开来。
一般的看法是,历史学的特定分支,如政治史和军事史,比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或思想史更具有“事件倾向”(event-oriented)。实际上,历史学的各分支领域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事件性,否则便难以成为历史研究的对象。事件并非孤立的存在,而是人类不同活动领域交融互动的空间。以义和团运动为例,研究者们要考察清政府的制度、政策及其与义和团的关系,这属于政治史的范畴;要探讨义和团、清兵和八国联军之间的武装冲突,这属于军事史的范畴;要分析义和团兴起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这属于经济史的范畴;要关注义和团的降神附体、刀枪不入仪式,这属于文化史的范畴……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法国大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等重大历史事件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它们是各种力量的汇聚点、不同领域的交叉点、历史进程的转捩点,它们折射出特定时代的方方面面,而难以归入任何单一的领域。
笔者曾以三部电影为例讨论历史学的学科特质:在德国电影《疾走罗拉》中,为了在20分钟内找到10万马克、营救男友,罗拉开始拼命地奔跑,影片不断闪回,讲述了三个不同版本的故事。这表明事件的走向是多元的,在过去真实发生的事情往往并非必然发生或者必然如此发生,而是由众多因素共同型塑而成的。在中国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中,故事分明发生在“文革”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期间,可男女主角们似乎和这场运动没有什么关系,观众们看到的是嘲弄老师、抽烟喝酒、打架闹事、追逐异性,感受到的是青春的朦胧和躁动、暗恋的甜蜜和忧伤、成长的喜悦和烦恼。这表明事件的意义是多元的,在单数的、大写的历史(History)中蕴藏着复数的、小写的历史(histories)。在日本电影《罗生门》中,强盗、武士的妻子、武士的鬼魂都出于各自不同的动机而声称是自己杀死了武士,目击者樵夫的说法貌似客观,却也被旁观者发现了漏洞。这表明事件的叙述是多元的,历史真实总是相对的、暧昧不明的,总是跟权力和利益纠缠在一起。
历史进程中的事件,有着不同的密度和速度。无论是按年月日纪事的编年体史书,还是当代历史学家通常采用的专题研究著作,都不可能按照自然时间均匀地安排叙述节奏。在没有非同寻常的事件发生时,历史学家会迅速地跳跃数年甚至数十年,直到出现下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在法国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时期,事件发生的频度、密度和速度会远远超过革命爆发前的旧制度(ancient regime)时期。历史有时在加速前进,例如在1917年的俄国;有时则步履蹒跚,例如在佛朗哥将军独裁统治下的西班牙。正是由于事件的标记和切割,历史时间不再是匀速的、同质的时间,以至于超越或重新定义了以“世纪”为单位的计量单位。以政治作为分期依据的做法,为历史事件的不平衡性(unevenness)提供了证据,也为历史学家所处理的时间的可伸缩性提供了证据,例如,现代欧洲政治史中的19世纪在传统上是指1815-1914年,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则把1789-1914年称作“漫长的十九世纪”,把1914-1991年称作“短暂的二十世纪”或“极端的年代”。
布罗代尔对三种历史时段的等级划分,也是建立在历史时间会以不同的速度前进这一洞见之上的,正因为事件性时间的密度最大、速度最快,它也最转瞬即逝、有如历史河流表面旋起旋灭的浪花。不过,布罗代尔虽然主张从长时段、中时段视角对历史进程进行宏观透视,却并非无条件地批评转瞬即逝的事件性时间,而是期待研究者能在不同层次、不同等级的历史时间之间往复穿梭。他指出,有些社会学家不能真正理解和认同历史学的绵延的时间,要么专注于似乎停滞于某处的瞬间,要么专注于不特属于任何时代的重复现象,“他们用最狭小的事件界限和无限扩展的长时段分别界定这两种运动,以此在思想上避开其中的矛盾”。著名的法国大革命史学家傅勒(Francois Furet)便对“长时段”的优越地位不以为然,他认为长时段只能解决革命的起源问题,而要解释法国革命在政治上的失败,则必须回到短时段的政治史解读。而在埃尔顿(G. R. Elton)看来,以事件为中心的政治史恰恰最能体现所谓“绵延的时间”,因为其他研究方法都不能象政治史那样持之以恒地展现时间的流逝和变化。社会史在社会科学的强烈影响下注重横断面的研究,从而使时间停滞不前;经济史虽能研究变迁,但其时间运动非常缓慢,往往失去了“一小时一小时流逝的时间感”;只有政治史能够不断地提供“一个运动着的时间结构”,从而“使真理能四处传播”。事件可以加快或延缓历史的进程,也可以转变或重塑社会关系。事件是异质的,由事件的密度、速度所决定的历史事件也是异质的,因而研究者必须在历史的语境化(historical contextualization)中理解和解释社会实践,而不能脱离特定历史情境的特定逻辑去理解某种行动或某个事件。
布罗代尔对历史时间等级的划分、对事件史和“事件偶像”的批判,深刻影响了历史学家对自己研究对象的理解方式。而在历史社会学的所谓“第三波”思潮中,以休厄尔为代表的一些社会学家却在方法论上开始倡导历史转向或时间性转向,对于行动主体和历史或然性的关注逐步取代了对超级结构主义(hyper-structuralism)的迷恋,对于事件和过程的重视则取代了长时段的研究方法,由此引发了“事件社会学”(eventful sociology)的热潮。
休厄尔指出,历史社会学对时间性(temporality)有三种基本的概念化模式:目的论的、实验性的和事件性的。目的论的解释不是将历史上的日常发生归结于构成它的行动和反应,或是形塑、约束了这些行动和反应的具体条件,而是归结于导致某些未来历史状态的抽象的超历史进程。换言之,未来的事件才能真正解释历史现在时(historical present)的事件。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和蒂利(Charles Tilly)都是受制于目的论时间性的例子,前者甚至将自己的研究和天文学相提并论,而被称为“社会天文学家”。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则是实验时间性的主要代表,她在《国家与社会革命》中对法国、中国和俄国的社会革命进行比较历史分析,用准自然实验式的归纳方法找出了社会革命的三个必要因素,它们不断叠加,使军事危机诱发政治危机、政治危机导致政治革命、政治革命又转化为社会革命。休厄尔本人主张的则是一种事件时间性(eventful temporality)。他把事件定义为日常发生中能够显著改变结构的罕见事情,和实验时间性假定存在着独立于偶发事件(occurrence)的、统一的因果规律不同,事件时间性主张事件通常是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的,在时间序列上并不存在独立的因果关系,即较早发生的事件会影响稍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的潜在结果。事件不仅会改变运作着的因果力量的平衡,还改变着偶然事件或情境下的特定逻辑。事件在某种程度上通过改变形塑和约束人类行动的文化范畴,引发了历史转型,从而能改变社会的因果规律。
通常认为,斯考切波对法国、俄国和中国革命经典研究采用了典型的结构性视角,其基本观点是,这三个国家的革命都是在各种结构性力量的作用下自然“发生”、而不是由革命领袖通过大规模群众动员而“制造”出来的。但在拉赫曼(Richard Lachmann)看来,这种结构性力量正是通过事件在时间序列中的相对位置和相互关系而发挥作用的。如果把法国、俄国和中国革命视为改变历史进程的重大历史事件,它们都发生在一些事件之后(战败、土地危机、地主阶级对改革的抵制),也都出现在另一些事件之前(没收地主财产并剥夺其政治权利、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国家),换言之,三场革命都由之前发生的一组事件所引发,革命又使得其后出现的事件成为可能。
将焦点从结构转向事件之后,行动者的决定性意义便得以凸显出来。历史社会学家之所以要进行过程-事件分析,就是要以时间序列上的关键事件为切入点,通过对事件扩散和迭变的过程追踪,描绘出行动者如何在历史关键性时刻做出回应性选择,这些选择又如何在宏观层面上推进了历史图景的新一轮演化。


关系—事件


一旦历史研究者不再满足于对事件过程的表层叙述,而试图厘清不同历史事件之间的关系,探讨历史事件起因、后果和意义,便会立刻面临因果机制这个永无休止的争议性问题。常识告诉我们,事情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生,所以历史不是完全没有规则可循的随机运动;常识同样告诉我们,人们在每一个具体时刻多少具有选择的可能性,所以历史也不是由一连串“必定如此”所构成的逻辑闭环。
历史学家往往有一种固执的信念,即每一件事情的发生都有一个原因或一些原因,除非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原因发生了变化,否则事件不会以别的形式发生。这种信念意味着历史是有秩序、有规则,因而也是可认识、可探究的,在某种意义上,历史学家的身份认同正是以这种信念为基础的。历史学家一方面从浩如烟海的事实中挑选出那些适合其研究目的的事实,另一方面也从大量的因果关系中抽绎出最重要、最具历史意义的因果关系,其他的事实、其他的因果关系,则被当作偶然性存在加以抛弃。可是正如卡尔所说,假定人类行为和历史事件具有确定的原因是理解历史、研究历史的前提(他甚至因此被贴上“决定论”的标签),但这种原因往往只有在事后总结时才能被发现,而在事件发生之前,人们并不能假定事件必然会发生或必然如此发生。历史学家需要讨论事件参与者在特定情境中的可能选项,进而揭示他们为什么最终选择了这条道路而不是另一条道路。他敏锐地指出,卡夫卡(Franz Kafka)小说的可怕之处就在于没有什么事情的发生是有任何明显的或确定的原因的(只要想一想,萨姆沙为什么会变成一只甲虫),而这会打破人们“今与昔有效连贯”的内心世界,导致人性的崩溃。
在这一点上,齐泽克有着非常相似的看法。他把事件视作“某种超出了原因的结果”,而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界限,便是事件所在的空间。政治性事件具有一种互为因果的循环结构,在其中,“事件性的结果以回溯的方式决定了自身的原因或理由”。从真实发生的历史事件到历史学家在事件之间所建构的因果链条,会发生“偶然性向必然性”的“辩证式的逆转”,就是说,某个偶然过程的结果成了必然性的表象:在回溯的意义上,事物“将已是”必然的,“事件的实现——即它发生这个事实——回溯性地创造了其自身的必然性。”如果一个事件(偶然地)发生了,它就会创造一个向前追溯的链条,使得其自身的发生显得不可避免。这让我们回到关于象征事件的特定时间性问题,即那个从“尚未”到“总是-已经”的逆转。换言之,事件的原因与后果(因果性)很大程度上是事后回溯、阐释、建构的结果,可能是一种伪因果性。
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探究因果关系既是难以抗拒的理想,又引发了种种警觉和忧虑。巴勒克拉夫说,历史学家应该停止教导他们的学生去探究历史事件之原因,因为原因只是被推测出来的,与当下无关,相反,应该教导学生去关注事件导致的结果。怀特宣告,历史学声称可以发现过去的真实模样是一种误导,使人们陷入一个无可逃遁的因果之网,也剥夺了他们当下的行动自由。斯通对于因果关系和历史规律的看法也非常消极,在他看来,找出历史变革的概括定律、让历史学变成一门科学的努力注定会失败,历史学家应该回归到叙事方法,即“将材料按照时间顺序加以组织,在单一连贯的故事中关注主要情节,尽管次要情节也是客观存在的”。
在黑格尔(G.W.F.Hegel)和马克思(Karl Marx)的历史哲学中,历史进程的必然性、规律性是毋庸置疑的,历史朝着特定的方向不断前进,偶然性可以加速或延迟、却不能彻底改变事件的进程,而且一种偶然性会为另一种偶然性所抵消。“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所以,历史总是像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实质上也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而各个人的意志已经融入在这个合力之中。
而对黑格尔和马克思持批评态度的人认为,用确凿无疑的因果关系甚至历史规律来解释人类行为,便暗示着对人类自由意志的否定。以“克里奥佩特拉的鼻子”为代表的另一种极端观点认为,历史总体上是由一连串的意外、一系列的偶然巧合所构成的,人们总是可以与历史的多种可能性进行猜谜游戏。对于历史的偶然性与必然性问题,卡尔的做法是把导致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分为不同的等级,历史学解释的精髓就在于发现一个原因或一组原因的相对意义及其与其他原因之间的关系。克烈奥佩特拉鼻子的形状、让亚历山大国王送命的那猴子一咬,的确是改变历史进程的偶然事件;但只要这些事件是偶然的,它们就不能进入历史的合理解释之中,也不能进入历史学家的重大原因的等级序列之中。在他看来,历史进程是通过偶然事件来折射出历史规律的,或者说,通过偶然事件的自然选择实现了历史规律。休厄尔则认为,历史事件就其后果和意义而言具有决定性,就其起源和发生而言则是偶连性的(contingent)。无论是改变全人类历史进程的重大历史事件,还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件,都同时具有决定性和偶连性。任何行动、事件或者趋势的效应都取决于它所处的特定的复杂时间序列,不清楚事情发生的时序,就无法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
所谓因果机制和历史规律,归根到底是在不同的历史事件之间建立逻辑联系。由于事件的无限延展性,我们需要对不同意义、不同层次的事件加以区分:作为一个节点的事件,作为一个过程的事件,作为一个(打破/重塑)结构的事件。
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都试图寻找或者建构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他们的做法并不相同。在休厄尔看来,历史学家往往满足于多线程的、但最终因果关系分散的描述,社会科学家则尝试厘清他们认为在因果关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并系统地阐述它们的动力学。或者换一种说法,历史学家通常倾向于建立一种相对多元的弱因果关系,社会科学家则更希望建立一种相对单一的强因果关系。
例如,历史学家艾文斯认为,历史事件常常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可能拥有多个充分原因和必要原因,其中任何一个原因或许都足以引起该事件以自身的逻辑发生。历史学家应该把一个事件、一个过程或一个结构与更为广泛的历史语境联系起来,确定原因的轻重缓急,并解释一个原因与另一个原因之间的相关性。卡尔说,历史学家探究历史事件的原因通常分为两个步骤:首先在同一事件中找到几个原因,经济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个人的等因素混杂在一起,构成了长期的、短期的原因。然后把这些原因归类并梳理为某种顺序,确定这些原因在这种顺序中的彼此关系,或许还会决定将哪一种原因当作主要的原因或全部原因中的原因来“归根结底”。例如,吉本把罗马帝国的衰亡归结于蛮族的胜利和宗教的胜利,辉格主义历史学家把英国强权的兴起归结于自由政治制度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则把现代社会的出现归结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变迁。卡尔打了个形象的比方,如果让考生回答“为什么革命发生在1917年的俄国”,仅回答一种原因只能得到三等成绩,罗列十几个原因会得到二等成绩,只有从众多原因中归纳出一个根本原因才能得到最好的成绩。只有简化错综复杂的答案,“使一个答案归属于另一个答案”,才能“在混乱的事情和混乱的特定原因中引入秩序与一致”,这是一个真正的历史学家的职业冲动。
相比之下,历史社会学家更喜欢借助历史制度主义的概念工具,通过寻找关键节点(critical juncture)来解释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何以被突破、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何以会发生。所谓关键节点,是指情境和结构在这一时刻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使得事态向其他方向发展的通道被堵塞,原本存在的其他可能性被取消,从而锁定了事件的走向和结局。拉赫曼提出了分析历史事件的标准程序:首先,区分无关紧要的人类日常活动与改变社会结构的罕见时刻;其次,解释具有变革性的事件何以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发生,而没有在其他时间和地点发生;再次,揭示一个事件如何引发后续的事件。历史社会学家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甄别出改变社会结构的关键历史时刻。为此,阿伯特建议历史社会学家采用“案例/叙事”研究法,而不是社会学家常用的“人口/分析”研究法,这种方法强调偶然事件和行动者选择的重要性。没有什么事情是无可避免、预先确定的,事件在形成了其他事件、并累积连锁改变了社会现状时才具有显著意义。严飞则主张通过数据分析的实证手段,找出绝大多数行动者都参与其间并需要做出选择的时刻,这个时刻即是历史关键时刻。
因此,所谓历史事件的必然性应该被视为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各种偶然因素在关键节点将事件锁定,使偶然变为必然。在此过程中,人们对事件的主观认知往往发挥着与客观形势同样重要、有时候甚至更加重要的作用,换言之,被认为必然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往往具有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特质。齐泽克举了一个很恰当的例子。“当一个政权失去了权威时,其处境就像越过了悬崖的猫:一旦它往下看并意识到自身的处境,这个政权就会开始崩溃。”这时候会发生“某种神秘的断裂”,人们忽然之间意识到游戏结束了,因而不再恐惧。这个政权不但丧失了合法性,而且其行使的权力本身也被视作一种恐慌无能的反应。我们很容易想到,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例证。法国旧制度的瓦解、晚清政府“图强而速患”,都印证了托克维尔的名言:“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候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候。”
比较革命研究是历史社会学的重要议题并产生了丰硕成果,关于革命的起因和后果问题,也形成了几种有代表性的不同意见,不妨以此为例来看看历史事件的多重因果问题。
布林顿在《革命之剖析》一书中以病理学方法对英、美、法、俄四国革命进行比较分析,认为这几场革命看起来各不相同,其实在起因、过程、后果上都有高度的相似性。就起因而言,旧制度的结构性缺陷引发知识阶层的不满、改革尝试的失败、阶级对抗的加剧、统治集团的分裂,最终诱发革命;就过程而言,都经历了旧制度的崩溃、温和派接管政权、激进派接管政权等阶段,最后在厌倦革命的氛围中发生热月政变,结束恐怖统治,恢复社会秩序;就后果而言,革命之后都发生了政府效率的提升、财产权的转移、革命传统的形成等现象。书中涉及的内容相当丰富,但作者搭建的逻辑链条则是清晰而单一的,即不同的革命有着相似的原因、相似的过程和相似的结果,可以视为一种同因同果或一因一果的解释。
相比之下,斯考切波的比较革命研究虽因其“结构化”视角而遭到“模式化”甚至“非历史化”的批评,她对法国、俄国、中国革命之起因和后果的机制分析其实要更为复杂。为了解释革命的发生这一因变量,她找到了地主与农民之关系、国家与支配阶级之关系、国家在国际体系中之地位这三个(而不是单独一个)自变量,在法国、俄国和中国,都是这三种关系的特定组合造成了旧政权危机的结合点,从而引发革命。以阶级与阶级、国家与阶级、国家与国家三组关系为因,以革命为果,这是一种异因同果或多因一果的解释模式。
而在分析革命的后果时,斯考切波既注意到三场革命的相似性,即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官僚制的、大众参与的民族国家,都提升了自己的国际地位。又强调革命后果的差异性:革命之后,法国建立了职业化官僚国家和资产阶级政权,同时伴随着私有产权和统一市场的兴起;俄国建立了党治国家,苏维埃政权以正当名义实施有效的政治控制;中国则形成了一个既有强大中央集权又能进行广泛民众动员的国家。以革命为因,以具有不同形态、不同特征的现代国家为果,这是一种同因异果或一因多果的解释模式。
斯考切波的老师摩尔(Barrington Moore, Jr.)探讨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展现了另一种不同的逻辑。他以地主/贵族、农民和资产阶级之间的不同力量组合作为自变量,来解释不同国家何以走上不同的现代国家道路。在英、法、美等国,资产阶级主导的力量战胜了贵族,走上资产阶级的代议制民主道路;在德国、意大利和日本,资产阶级与贵族结盟,走上了法西斯主义道路;在俄国和中国,则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工农群众推翻贵族,从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在摩尔的分析框架中,不同的阶级力量组合导致了走向现代国家的不同道路,可以看作一种异因异果或多因多果的解释机制。
当然,社会学家们意识到,不同类型的事件可能需要不同的因果机制来解释。戈德斯通(Jack A. Goldstone)说,对于在多个时间和空间重复发生的事件,如革命,应该用普遍的因果机制来解释在不同时空中出现的事件;对于历史上仅出现一次、而且看起来不可能在其他时空出现的事件,如工业革命,则应该把相关的故事放在一起,解释那些正常的因果机制为何不能发挥作用,这时候这就需要运用多重因果关系,分析罕见事件的偶然发生过程。还有人会采用一种极具争议的“反事实分析”方法,即假设如果某一事件不曾发生,历史进程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罗格瓦尔声称,“想象未成为现实的可能性是历史学家(和历史社会学)不可缺少的技能”,无论是否进行因果判断,“所有的历史学家都在猜测、想象可替代的发展方向,即便这些替代选项并未言明”。


结构—事件


事件、事件史在年鉴学派的总体史框架中被边缘化,是与事件—结构的二元框架密不可分的,在这一框架中,事件是短暂的、表层的、被决定的,结构则是恒久的、深层的、具有决定性的。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角度深入思考,这一刻板印象值得反思和商榷。
首先要意识到,所谓“结构”(社会结构或历史结构)并非不言自明的事实(社会事实或历史事实),而是一种比喻的说法。结构自身不会说话,只是静静地躺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之流中,事件则是促使结构显露自身的重要契机。任何事件都受到各种制度、关系和结构因素的或明或暗的制约,不是凭空发生和任意发展的,即便是极具偶然性的事件,其发生的方式、发展的走向和最终的结局,这些仍要受制于制度和结构因素。在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力量、各种因素纷纷登台亮相展示自己,从而为历史研究者展现出关于社会结构的动态图景。
当我们(无论从历史学还是社会科学的角度)去考察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时,应该从何处入手呢?毕竟,所谓制度、所谓结构,都不是直观可见的事物。当然可以依据制度文本(法规、文件、档案之类)来研究,但规则是一回事,实践又是一回事,二者之间时常是相互背离的。要想克服制度和结构的“不可见性”,揭示其实际运行状态,就需要借助特定的事件为中介。如果把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比作大海里的冰山,事件就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虽然不能从中看到冰山的全貌,但若无视它们,就更难猜测水面以下的部分是什么模样。因此,历史研究无法放弃对事件的关注,而应把短时段的事件作为研究中时段、长时段的有效窗口。
当然,这里对事件的理解应该是广义的,而不能将其局限于重大历史事件,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很重要,“五四”运动、抗日战争也很重要,但并非只有它们才算事件、才值得研究。许多看来很琐碎的小事件,如果能藉以探讨它所折射出来的制度、结构、关系和行动逻辑,它们同样应该成为历史学家的研究对象。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对所谓“小事件”的探讨“既要看制度是如何思维的,又要看制度中的各种行动者是如何遭遇、追逐、挣扎、逃跑的,要展示的是一部既充满算计和欺诈,又充满破绽和错误的事件史”。
另一方面,事件本身就是结构的构成要素。人们常将社会结构比作一座建筑,但这种建筑必须在人们持续不断的社会行动中才得以存在,正是一个个事件(最通常意义上的事件,而不是传统事件史以历史意义作为识别标志的“历史事件”)的动态过程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相对稳定和静止的社会结构。事件既是克服结构之不可见性、促使深层的历史事实浮出水面的契机,又是结构赖以形成和演变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借用科塞勒克对基础性概念之双重功能的描述,事件既是历史的表征(presentation),又是历史的要素(factor);或者如齐泽克所说,事件既是“世界向我们呈现方式的变化”,又是“世界自身的转变”。例如1905年废科举这一事件,便同时呈现出这两种功能:一方面使传统社会结构得以显现(传统社会结构中社会阶层之间的制度化流动、知识者与国家之间的制度化关联,恰恰是在科举制废除之后才被人们充分认识到的);另一方面又促成了这一结构的瓦解和向新结构的转型。将历史事实视为一个由许多事件构成的动态过程,研究者方可透过对事件的考察揭示历史事实的深层真相,即历史河流中的社会结构及其变迁。
SAGE《历史社会学手册》的编者开宗明义地指出,历史社会学旨在“关注现代性的形成和转型”,其学科定位在于研究现在而不是过去,但既然现在“既为过去所塑造,又型塑着过去”,社会学家们不得不将眼光转向过去。因此,历史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应该是“现代性形成过程中的决定性事件,特别是那些划时代的转变,比如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现代国家的形成、近代早期的革命运动(比如宗教改革、法国大革命、工人运动)”。
历史事件何以能改变结构、重塑历史、决定现在呢?休厄尔说,事件往往会转化为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要素,并赋予社会新的发展方向。其间存在三种可能的机制:其一,历史事件对政治结构的剧变过程起到了衔接作用,即事件是旧结构崩溃的集中呈现,也是新结构衍生的起点;其二,历史事件是高昂的社会情绪的爆发,亦是集体创作的行动结果,即事件处于新旧结构交接的转型期,因而也是社会各个群体最容易产生集体情绪和集体行动的关键节点;其三,历史事件的进程中存在着各种仪式性要素。
实际上,“历史事件”这一概念本身,已经暗示着这些事件并非无关紧要的日常发生(happens),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历史变化的事件,它们不同于只关注“外表”而不涉及“内在思想”的物理事件,而是在意义构建上参与到历史的诞生中。事件是日常生活世界的突变,构成了连续性的切口,从而把被日常状态所遮蔽的各种关系及其张力突显出来。时间无法逆转,已经完成的动作、已经发生的事件是不可磨灭的,它不可逆转地改变了事件发生那一刻所处的状态。事件就其定义而言便带有某种“奇迹”的特征,它总是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发生,其出现会破坏既有的稳定结构,意味着“我们藉以看待并介入世界架构的变化”。因此,以“事件性的方式”去探索事件,才是唯一合适的方式。在本体论上,历史事件把它的过去、通过人类行动者发挥的作用及其本质上的特殊性,归因于独一无二的特性。在认识论上,历史事件强调它所拥有的不可重复的唯一性和实践上的偶联性,并偏离了已经被构造出来的历史模型。
我们可以把事件与结构的关系重新放入历史时间中来分析。一方面,事件是时间性的,结构是无时间性的;事件是偶然的,结构是固化的。另一方面,事件在结构中发生,又逸出了结构、破坏了结构、最终可能会改变结构。事件是逸出、打破、重塑结构的力量,没有这种打破常规的力量,结构不仅无法变化和重塑,甚至连最初的结构都无法形成。以结构主义语言学为例,语言(language)和言语(speech)分别代表了语言系统中的结构性要素和事件性要素,语言是一套结构性规则,言语是持续不断的情境性事件,由内部关系和语法规则所构成的语言结构和言语事件之间是一种密不可分的互构关系:没有言语事件,就无由形成稳定的语言结构;没有语言结构,就不会发生有效的言语事件。
在年鉴学派的代际发展和历史社会学的第三波思潮中,都能看到对事件与结构之辩证关系的新思考。布罗代尔的时间等级和总体史无疑是一种结构化的理论叙事,而当勒华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等第三、第四代年鉴派学者转向微观史、新文化史的时候,事件的重要意义便重新凸显出来了。如孟庆延所说,《蒙塔尤》的变革性意义在于成功地将长时段的结构和中时段的情势融入到短促的事件过程叙述之中,它并未抛弃结构,但赋予了事件本身以理论属性。应星以《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为例指出,如果说阶级分析的功能类似于望远镜,事件分析、组织分析和派系分析的功能类似于显微镜,那么对事件社会学来说,望远镜和显微镜都是不可或缺的。布罗代尔说,马克思在历史长时段的基础上构造了真正的社会模式,但这些模式由于被赋予放之四海皆准的法则效力而被简单化和固化了,只有将其放回到“生生不息的时间川流”中,它们的网状结构才会显示出来。的确,马克思基于长时段历史得出的阶级斗争学说和唯物史观,是依赖对短时段的历史事件(尤其是1848年革命)才得以确立和阐发的,一旦抽离其赖以产生的历史情境和历史事件,就会失去解释力和生命力。
事件社会学的提出,隐晦地指出了社会学对社会规律的艰苦卓绝的探索是虚幻的,不管是关于所有社会的永恒真理、特定历史时期中的必然趋势、还是从某些社会现象中归纳出的法则。既然社会进程本质上是偶连的、不连续的和开放的,要完全避免反复无常的地方性社会进程的细小改变对长时段的大型社会进程的改变,便是不可能的。结构是由人类行动建构的,而社会、社会形态、社会体系则是由人类创造者的创新和执着不断塑造和重塑而来。
事件与结构之关系,和前文讨论的偶然性与必然性问题密切相关。不妨以西方历史上的一个著名事件为例,看看偶然性事件是如何改变历史进程,历史学家又是如何赋予偶然性事件以历史意义的。公元前49年,凯撒(Gaius Julius Caesar)率领高卢军团跨越卢比孔河(Rubicone),返回罗马境内。卢比孔河是罗马本土与高卢地区的界河,按照当时的罗马法律,任何将领不得带领军队跨越这条河,否则就会被视为对共和国的叛变。凯撒跨越卢比孔河,意味着与庞培等罗马当权者的决裂并引发内战,最终导致了罗马共和国的衰亡。据记载,凯撒在渡河之前颇为犹豫,因为他很清楚这是一场后果难料的冒险,但在种种因素的促动下仍然跨出了这一步,“跨过卢比孔河”(Crossing The Rubicon)也成了和中文“破釜沉舟”相似的一个成语。在漫长的古罗马历史中,凯撒跨过卢比孔河只是一个极为短暂的瞬间,如布罗代尔所说,确实只是历史长河中泛起的一朵浪花;这个短暂且多少有些偶然的事件,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罗马乃至西方历史的发展走向。就此而言,这似乎是一个事件改变结构、偶然性嵌入必然性的极佳例证。可是进一步思考,问题又没有那么简单——罗马共和国的衰落真是由凯撒跨过卢比孔河所引起的吗,抑或共和国的衰落已然不可挽回,凯撒的反戈一击只是加速了这个进程?凯撒跨过卢比孔河真是一个偶然性事件吗,抑或当时的政治局势和凯撒的性格与处境使他除了反叛之外没有更好的选择?这样追问下去,凯撒跨过卢比孔河导致共和国衰亡这个结论就显得越来越可疑了,这一事件在历史进程和因果链条上的重要意义也就越来越凸显出一种建构性色彩。
在齐泽克看来,这个例子表明了“偶然性暂时决策”足以改变和定义“行动者的整个人生”,仅仅认为跨过卢比孔河是“凯撒的完整概念的一部分”是不充分的,更确切地说,凯撒和“凯撒性”恰恰是由跨过卢比孔河这个事实所定义的。在这里,恺撒和凯撒性被描述为一个“非时间性的概念结构”,跨越卢比孔河则是一个动态的、时间性的事件,一方面是事件赋予结构以“结构性”特征(没有跨过卢比孔河这一事件,凯撒这个人物、这个名字、这个象征符号所负载的种种意涵将不复存在),另一方面则是结构赋予事件以“事件性”特征(没有恺撒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此基础上积淀而成的凯撒性,跨过卢比孔河这一事件将在历史长河中湮没无闻,无法进入历史学家的视野)。换言之,事件定义了结构,结构成就了事件。
再举一个现代的例子——民族和民族主义的形成,史密斯(Anthony Smith)、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霍布斯鲍姆等西方学者对此提出过形形色色的解释。究竟是民族国家逐渐形成并取代传统政治形式(城邦、封国、帝国、部族)这一客观事实导致了现代民族观念和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抑或正好相反,是民族观念的勃兴(所谓“想象的共同体”)为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铺平了道路?霍布斯鲍姆有力而无情地指出,现代人藉以塑造民族认同的许多古老传统,诸如苏格兰的民族服饰、英格兰的皇家仪式、殖民印度的庆典礼仪,至多只能追溯到十九世纪末,远没有传说的那么古老。同样,十九世纪以来中欧与东欧涌现出的一系列新兴民族国家,它们回归“古老民族起源”的诉求本身恰恰“创造了这些民族的起源”,这是一场回溯(retroactive)的幻想。要回答这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必须打破原因与结果、主观与客观、事件与结构的二元对立,依靠传统历史学的本质主义思维是没有出路的。
伴随着“第三波”历史社会学的兴起及其所带动的文化转向,强调社会结构性条件的结构/机制分析逐渐弱化,强调历史进程中的关键事件、决策者以及种种偶发性的事件/过程分析日益兴盛,微观情境式的解释框架逐渐成为主流。孟庆延试图赋予事件更系统的理论和方法意义,将理论范畴的事件及由此而生的过程性叙事区分为不同的类型:结构化的事件,即可以集中呈现更深层次和更复杂的社会分化机制的事件;节点性的事件,即在制度演进、组织发生、程序完善等具体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机制性的事,其发生将原本隐匿在静态结构下的社会关系形态、大众社会心态呈现出来,使研究者可以从事件过程中提炼出机制性要素;进而提出总体性事件丛的概念,意思是某一历史事件是由具体历史时空中的数个小事件组成的,这些小事件都属于事件丛的概念范畴,但是在具体时空中又有所差异。这些理论尝试,对于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都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事件和以事件为中心的政治史曾长期占据中西传统史学的核心位置,近百年来则在以年鉴学派为代表的新史学潮流中遭遇质疑和挑战,逐渐陷入边缘化的境地。在布罗代尔对历史时段的等级划分中,事件和事件史被“放置和禁锢在短时段之中”,甚至被斥为“事件主义”或“事件偶像”,成为“总体史”理念的假想敌。长时段、中时段和短时段的区分无疑是现代历史学家对社会科学理论的重要贡献之一,却也蕴含着偏颇和误导的可能性。20世纪后半期,伴随着新政治史的出现和社会史向新文化史的范式转换,以及历史社会学第二波和第三波浪潮的兴起,事件的不可或缺性及其方法论意义再次凸显出来。当雷蒙为重振政治史而摇旗呐喊、斯通为叙事的复兴而欢欣鼓舞时,当拉赫曼把社会学称作一门“历史性学科”、休厄尔扛起事件社会学的大旗时,事件、事件史、事件研究开始绽放新的生机和活力。作为构筑历史图景的基石,事件的意义不仅在于其反映的个别历史本身,更在于它们是历史长河中不同情境的交叉点、不同意义的连接点。无数事件所构建起来的历史网络,使客观现实与主观现实之间的调和成为可能。如果从时间、过程、关系、结构等维度对事件进行更深入的反思,如果事件不再被结构社会学化约为结构、被行动社会学化约为行动,它或许能为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提供源源不断的学术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