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5期,第5-13页。注释从略。
【摘要】清中期的洪任辉事件、马戛尔尼来华事件和阿美士德来华事件,均为一部“活态”的近代思想史的标本。这些事件反映了清王朝将英国纳入“朝贡”体制的尝试和成败得失,从中可以看到近代思想史的一条隐线,即从“天下之中国”到“世界之中国”的蜕变。 【关键词】“天下之中国”;洪任辉事件;马戛尔尼使团;阿美士德使团;近代思想史 前 言 1901年,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一文中把中国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中国之中国”时代(秦统一之前)、“亚洲之中国时代”(秦统一至乾隆末年)、“世界之中国”时代(乾隆末年以来)。他所言“亚洲之中国”时代的基本特征,就是“中国民族(按:梁启超此处所言“中国民族”,意即此后的“中华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中央集权之制度日就完整,君主专制政体全盛”;“世界之中国”时代的特征则是“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君主专制政体渐就湮灭……国民立宪政体将嬗代兴起”。 梁启超所言“亚洲之中国”,是一种跟“天下”观念和“华夷”秩序紧密相连的“大一统”格局。这种格局包括内和外两个维度,内外相维,既相互区隔,又相互支持。其内核和基本架构,是以皇帝为至尊、“天网恢恢”的王权主义,或者说“庙堂体制”。从先秦时期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到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琅琊刻石“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史记·秦始皇本纪》),再到北宋大儒程颐所言“天子居天下之尊……凡土地之富,人民之众,皆王者之有也,此理之正也”(《二程集·周易程氏传》),深层理念前后相承、持续强化。“大一统”格局的外围和辅助架构,是以天子为中心、无远弗届的“四夷来王”,或者说“朝贡体制”。从孟子所言天子“莅中国,而抚四夷”(《孟子·梁惠王》),到明太祖朱元璋对日本人的警告“夷狄奉中国,礼之常经,以小事大,古今一理”(《明太祖实录》卷90,洪武七年六月乙未》),体制机制和实际效果历代虽有差异,深层理念同样一脉相承。在这种复合架构下,“亚洲之中国”也就是“天下之中国”。 从“天下之中国”到“世界之中国”的转变大致始于何时?梁启超把“亚洲之中国”和“世界之中国”的分界点确定在乾隆末年,他这个看法显示了一定的洞见。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初,英、中两国之间发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1759年洪任辉事件、1793年马戛尔尼使团来华、1816年阿美士德使团来华,1834年律劳卑来华,等等。对于这些事件(特别是马戛尔尼来华),学术界在梁启超当年认识的基础上已有更加深入细致的讨论。至于梁启超在1901年所展望的“世界之中国”,则是从“天下之中国”脱胎蜕变而来,要到20世纪前期才逐渐成形。从“天下之中国”到“世界之中国”的转变过程,同时也是传统的“大一统”格局逐渐瓦解和再造的过程。 回到历史的现场,结合梁启超当年的洞见,清中期这些中外互动事件之间的深层脉络及其思想史内涵值得进一步探讨。费正清(John Fairbank)等人用“朝贡体制”来概括鸦片战争以前清王朝对欧美国家的关系,引发了学界不少争议。其中一个基本问题仍然有待明确:“朝贡体制”究竟是一种稳定运行的“既定体制”(establishment),还是一种仍然处于建构过程当中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18世纪中期以降近百年间英、中两国一系列互动、折冲,到底有何内在连续性?进而言之,鸦片战争的失败,是这样一种“既定体制”的失败,还是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在付诸实践上被证明为行不通的结果?基于这些问题的思考和探讨,可以揭示近代思想史的一条隐线——从“天下之中国”向“世界之中国”的过渡,也有助于深入理解“大一统”观念的实践困境和中国历史的“千年变局”。 一、洪任辉事件:清王朝的“以利柔远” 乾隆中期的洪任辉(James Flint)事件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环节:1755年洪任辉北上引发清政府重新开放宁波口岸的试探,1757年对西洋各国广州一口通商政策的明确,以及1759年洪任辉向清廷“告御状”之后广州一口通商体制的强化。此次事件可以说是英、中两国经历了长期的半官方层面有限经济交往之后,双方在官方制度层面互相较量的最初尝试。 宁波-舟山是大航海时代全球商贸线路上的关键节点之一,18世纪前期,英国东印度公司商船断断续续前来此处贸易。间歇二十年后,1755-1757年间,东印度公司通事洪任辉带领的商船接连再来宁波贸易。闽浙总督、浙江巡抚、浙江提督、定海总兵等给皇帝的书面报告几乎异口同声,既保证严密防范稽查,又强调“柔远恤商”,称英国人“慕化远来,自应加意体恤,以副我皇上柔远至意”,“仰副我皇上绥来柔远之至意”,“仰副国家柔远之至意”,“仰体我皇上柔远恤商至意。” 浙江巡抚杨廷璋随后说得更明白:英商抱怨广东十三行“包买包卖,把持刁难”,而且想来浙江就近采购丝绸、茶叶等货物,因此不便拒绝,“以昭圣主柔远恤商至意”。显然,他们都愿意重新开放宁波-舟山外贸。 对于宁波口岸是否重新开放问题,皇帝一开始试图平衡广东与浙江两地的意见,同时在“外夷”面前显示“柔远恤商”的姿态。他表示“国家绥远通商,宁波原与澳门无异”,同时担心“小人逐利之常”,本地牙行、通事、巡逻兵役等“因缘觅利,无有己时”,往往私下招致“外夷”入口,居留内地者越来越多,“殊非防微杜渐之道”,因此谕令浙江督抚“预为留意”,“时加体察”。不久之后两广总督杨应琚奏称来粤贸易的外商变得特别少,这让皇帝变得更加疑虑,认为宁波方面必定有内地“奸牙”(即“奸商”)与外商相互“勾串”,担心将来番舶云集,留住日久,宁波将变成另一个澳门。于是谕令闽浙总督和两广总督,“小人惟利是视”,应当参照广东海关则例,适当提高宁波关税,让“外夷”获利甚微,自然就会回到广东贸易,“小人”也不至于“勾串滋事”。皇帝还告诉粤督杨应琚,“粤东牙侩狎习年久,把持留难,致番商不愿前往,亦是实情”,希望通过加增关税,让“夷商”在粤、在浙贸易获利“轻重适均”,如此他们赴粤、赴浙贸易均可。并将他调任闽浙总督,令其亲自前往宁波主持此事。 杨应琚奉命调任闽浙之后,却给皇帝上了一份密折,认为广州湾在自然地理条件和海防管理体制方面都比宁波更适合作为外贸口岸,英国人频繁前往宁波,其实是洪任辉在“主持勾引”,其来华时间较长,会汉语汉字,“熟悉行情,居心巧诈”,因而“希图避重就轻,多开港口,邀功本国”。为此,他明确建议由朝廷直接下令夷商只能在广东一地贸易,而且强调这是“永久万全无弊”之计。乾隆帝对他这些意见和建议非常认可,朱批“所见甚是”,顺势作出决断,“明岁赴浙之船,必当严行禁绝”,“嗣后口岸定于广东,不得再赴浙省”,并且谕令闽浙总督杨应琚、两广总督李侍尧和粤海关监督“遍谕番商”知悉。 广州一口通商政策的确定,让英国东印度公司颇为失望,1759年派洪任辉直接向清廷投递呈文,控告粤海关当局的腐败勒索等等情况。当时乾隆帝正在全力对付西北地区的大、小和卓叛乱,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对于当时的统治集团高层而言,相比于西北内陆的军政大事,广东沿海“夷人”贸易那点事情,原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可是现在“夷人”竟然以“伸冤”为名,胆敢跑到天子脚下制造事端,这让皇帝感到震惊:“事涉外夷,关系国体,务须彻底根究,以彰天朝宪典!”(《清高宗实录》卷589,乾隆二十四年六月戊寅条)。于是钦派给事中朝诠、福州将军新柱前往广州,会同两广总督李侍尧一起调查此事。经过一番调查,结果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粤海关监督李永标未被查出什么违规贪赃枉法的问题,只是对手下“家人”的勒索行为失察,惩罚措施是戴枷六十日、鞭一百,交由内务府发落,其余相关责任人各有相应处罚。 洪任辉呈文中对广州当局实施的“保商”制度(即外商必须在十三行行商担保之下才能开展贸易)多有抱怨,但广东方面坚持保留这一制度,而且奏报皇帝予以正式化。两广总督李侍尧随后奏定《防范外夷规条》,其中规定:永远禁止“夷商”在省城广州过冬,“夷商”一般五六月份前来广州,贸易结束,九、十月份回国,如果生意尚未结束,可以退往澳门居住;“夷人”来到广州,必须租住在十三行行商提供的商馆(清朝官方文献称之为“夷馆”),严加“查核”“管束”,“毋许汉奸出入夷馆结交引诱”,“毋得纵令番厮人等出外闲行”;所有买卖必须由十三行行商经手,或者“亲自随行”;严禁“内地民人”“内地奸商”与“外夷”“往来交接,夤缘为奸”,严格禁止“夷人”私下雇用役使“无赖民人”、雇请“千里马”“脚夫”等等传递书信、探听各地货物价格高低,等等。这些制度化的约束,体现了严格划清“华夷”界限的意图,与明代以来朝贡体制下的中外“交通禁令”一脉相承。 清王朝处置洪任辉和相关当事人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尤其值得注意。乾隆帝的谕旨表达得清清楚楚:之所以允许英国人、西洋人来广州贸易并加强管控,只是出于皇帝的“柔远之仁”,对他们格外开恩,由此显示天朝的优势无远弗届。洪任辉作为英国东印度公司通事,“勾串内地奸民”告“御状”,希冀“违禁别通海口”,被从宽处以三年“圈禁”、期满之后永远驱逐出境的惩罚;来自四川的小商人刘亚匾希图获得与英国人做生意的机会,为洪任辉撰写“状纸”,则被视为“内地奸民”,“为外夷商谋砌款”,被皇帝下令枭首示众。这种区别处理,在皇帝看来正是“执法平情,均归允协”。曾经被怀疑为洪任辉代写呈文的徽州小商人汪圣仪,被乾隆帝斥为“潜结夷商,领本交通,营私射利,且一闻事发,诡计潜逃,行同鬼蜮”,也遭到严厉惩处,家产被查抄殆尽,“以为贪利狡诡、潜通外夷者戒”。统治者一方面要强调“华”“夷”之间的区别和尊卑关系,另一方面又要彰显“中华”天子“平情”对待华夷、甚至优待“远夷”的恩德。这种行为和表述,具体反映了“天下之中国”的内涵。 洪任辉事件表明,英国东印度公司原本试图打开清王朝的体制约束,进一步拓展在中国的市场空间,结果反而让乾隆帝为首的清王朝统治集团抓住机会,以“贸易”为手段强化了对“远夷”的体制性约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此时还不是英、中两国政府层面的正式折冲。清王朝统治者有意将英国人纳入“华夷”秩序,但两国之间尚未形成正式的“朝贡”关系。 二、马戛尔尼来华: 清王朝将英国纳入“朝贡”体制的首次尝试 1793年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使团来华,这是英国抵达中国的第一个正式使团。事情的具体经过情形,学术界已有详细的论述。值得注意的是,清王朝的策略和行动并不是在维护中英之间已有的“朝贡”关系,而是想“无中生有”,借机正式将英国纳入以大清为中心的“朝贡体制”。以往学者着眼于中英首次谈判的失败,批判乾隆帝虚骄自大、故步自封。这种解释固然不错,但从当事人的观念、思维和行动逻辑而言,乾隆帝根本就不可能考虑跟英国进行谈判——他只会想着如何让“远夷效顺”,哪怕只是在形式上。 从一开始,清王朝即以“朝贡”的名义对待英国使团。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使团出发之前向两广总督呈递联络函(英文和拉丁文版各一份),告知英国国王将派出“大使”(ambassador),携带大型、精致、贵重的礼物(presents),从海路直接驶往天津口岸登陆,庆祝中国皇帝八旬大寿。清朝当局将这份文本称之为“禀”,将其中的关键信息翻译为英王派遣“贡使马戛尔尼,带有贵重贡物,进呈天朝大皇帝,以表其恭顺之心,惟愿大皇帝恩施远夷,准其永远通好”。“外夷”从广州到北京朝贡,通常都是走内地线路,翻越南岭后沿着赣江-长江-大运河一路北上,但乾隆帝表示:“阅其情词,极为恭顺恳挚,自应准其所请,以遂其航海向化之诚。” 乾隆帝随后亲自指挥相关地方督抚,妥善准备接待“贡使”事宜,基本原则是“适中”。一是在场面和架势上,考虑到海洋“风信靡常”,“贡船”也有可能在闽浙江南山东等处近海口岸收泊,为此要求相关省份督抚做好准备,营伍“一律整肃”,以便“贡船”入口时“肃观瞻而昭体制”,“固不可意存玩忽,亦不可张大其事,务使经理得宜,无过无不及”。二是在礼仪上,“斟酌适中,不卑不亢……固不可稍存简慢,致阻向化之诚;然加之体恤则可,若过为优礼,夷性贪得便宜,待之愈厚,则其心益骄,转使外夷不知天朝体统尊严,为所轻忽。”三是针对使团随带货物,特别指示福建、江浙等省事先与广东联系,预备从澳门抽调熟悉外贸事务的人手,以便届时与使团交易,“俾其得沾余润,以示怀柔体恤之意”。 皇帝对两个细节问题尤为重视。一是专有名词。英方的“供单”被译为中文呈递给皇帝之后,他看到其中用“钦差”一词指称马戛尔尼,特意提醒负责全程陪同接待的长芦盐政徵瑞,“该国遣使入贡,安得谓之钦差?”要他预先告知手下人等,“无论该国正副使臣,总称为贡使,以符体制。”二是跪叩礼节。皇帝迫切希望英使能向自己行三跪九叩之礼,但又不便强行给对方下达指令,于是详细指示徵瑞以无意闲谈的方式婉言“委屈开导”英使,使其到达热河之后“敬谨尊奉天朝礼节,方为妥善”。然而英使到达热河以后,在跪叩礼节问题上与清朝官员僵持不下。乾隆帝对此“深为不惬”,批评英使进京途中沿途地方官接待和供给“过于优待,以致该贡使等妄自骄矜”,下令英使回程时仍走常规内地线路,要求沿途循例供给即可,“不得踵事增华,图滋烦费”,并且指示“沿途经过程站,所有营汛墩台,务须修理完整,兵弁一律严肃,以壮观瞻而昭威重”。皇帝明白阐述自己“驾驭”“远夷”的策略:“朕于外夷入觐,如果诚心恭顺,必加以恩待,用示怀柔。若稍涉骄矜,则是伊无福承受恩典,亦即减其接待之礼,以示体制。此驾驭外藩之道宜然。” 经过反复折冲,礼仪问题似乎基本解决。军机大臣奏称,英使“颇知悔懼”,前来先行谒见,“礼节极为恭顺”,皇帝对此稍感欣慰:“今既诚心效顺,一遵天朝法度,自应仍加恩视,以遂其远道瞻觐之诚。”最终,双方都做了让步。根据随团的副使之子、12岁男童小斯当东(George Thomas Staunton)的未刊日记,在乾隆帝生日当天的大型集体礼仪场合,英国使团的动作其实是连续九次“单膝跪地,俯首向地”,而不是像其他所有人那样“双膝跪地,俯首触地”。这种动作并非三跪九叩,没有违背马戛尔尼此前所奉英国政府“不得有损国王荣誉和自身尊严”的训令;又类似于三跪九叩,与大型集体礼仪的氛围勉强相合,对于清政府而言可以视为未对“天朝”礼仪秩序构成公然挑战。 礼仪问题经过双方妥协大致化解,但乾隆帝发现英方还有一系列实质要求,认为对方“大乖仰体天朝加惠远人、抚育四夷之道”,“妄行干渎,岂能曲徇所请?”于是颁给英王“勅谕”,“逐一晓谕”,最后强调“天朝体制”森严,“尔国王当仰体朕心,永远遵奉,共享太平之福……其凛遵勿忽!”皇帝还给相关督抚下达密谕,认为“此等外夷本属无知”,经过“明白详晰驳斥”,“见天朝体制森严,断不敢妄滋事端”;“天朝法制森严,万方率服,英吉利僻处海外,过都历国,断不敢妄生衅隙”,虽然“心怀叵测”,但只要沿海口岸防守严密,严格防范“滨海奸民勾结外夷”,彼等“亦断不能施其伎俩”。有学者认为,这些言辞表明马戛尔尼使团主要被视为一种安全威胁,乾隆帝关注的重点是军事准备和广东贸易的管理。实则上述密谕中说得很清楚:“此系朕思虑所及,先行指示,想来亦不至有此事也。”乾隆帝只是将自己的思考过程向相关督抚和盘托出,虽然有点啰嗦,但显然颇为自信。 总体而言,乾隆帝对此事算是基本满意。事后他写了一首诗《红毛英吉利国王差使马戛尔尼等奉表贡至,诗以志事》:“博都雅(引者按:即葡萄牙)昔修贡职,英吉利今效荩诚。竖亥横章输近步,祖功宗德逮遥瀛。视如常却心嘉笃,不贵异听物诩精。怀远薄来而厚往,衷深保泰以持盈。”(《清高宗实录》卷1434,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庚午条)这首诗后来被刻在青玉上,制作成一部玉册,每句都做了解释。此外,清廷还制作了一幅缂丝画,类似于职贡图,描绘英国使团将“贡物”运往圆明园的情景,图中右上角也收录了乾隆帝这首诗。这部玉册的用意和功能,与乾隆时期一系列战争“纪略”和得胜图画(版画)类似,都是为了记录和彰显皇帝的历史性成就。由此可见,乾隆帝非常重视此事,基本上将它与自己标榜的“十全武功”相提并论。 乾隆帝这首诗明显是在空想和自夸,但值得注意,因为其中说得清清楚楚,“朝贡”关系此前只是存在于葡萄牙与清王朝之间,并不存在于英-清两国之间。此前英国人来广州,只是“天朝”皇帝格外开恩,允许其“市易”而已,虽也符合“天下”观念和“四夷来王”的原则,但未构成正式的“朝贡”关系。国与国之间正式的“朝贡”关系,以及由此构成的“一统”秩序,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存在,而是需要刻意的行动去建立和确认。清王朝花了巨量财力、物力、人力和心思,通过马戛尔尼来华事件的处理,总算一厢情愿地完成了英-清“朝贡”关系的一次想象式建构,乾隆帝并且为此深感欣慰。 三、阿美士德来华: 清王朝将英国纳入“朝贡”体制的再次尝试及失败 马戛尔尼使团来华二十多年之后,1816年阿美士德(William Pitt Amherst)使团来华,嘉庆帝援引其父的经验,再次尝试将英国纳入“朝贡”体制,但这次却遭到了英方明确拒绝。双方的冲突焦点,落在了三跪九叩礼节上。 英国使团到来,清廷颇为重视,做了具体的接待安排。嘉庆帝钦派曾任粤海关监督的工部尚书苏楞额前往天津,会同长芦盐政广惠全程接待,要求他们在闰六月二十八日将英使带至京师圆明园,等待觐见皇帝。皇帝对于三跪九叩礼节极为看重,认为英方副使小斯当东当年曾随马戛尔尼使团来华,后来“在粤年久,谙习中国语言”,苏楞额应该早就认识他,“如有应行询问之处,均可向其面询。或行礼时有仪节舛错之处,并可以(乾隆)五十八年旧仪向其诘责”,对方“自当敬谨遵循”。 然而事情大出意料。英方坚称两国礼节不同,“实不敢改易本国礼节”,仅愿遵照英式礼节加倍行礼,将来觐见嘉庆帝时免冠、九跪一膝、九俯首。苏楞额、广惠认为英方尚属“恭顺”,遂于闰六月二十一日带领英使从天津出发赶往北京。皇帝对此非常不满,要求他们继续软硬兼施,以小斯当东二十多年前来华,曾经亲眼看见马戛尔尼在乾隆帝面前行三跪九叩礼为由,详细“开导”他劝说阿美士德接受这一礼节。如果执意不从,使团将被原路遣返,皇帝震怒之下,或许还会将小斯当东拘拿“治罪”。但英方仍然坚持己意,小斯当东则说已经记不清楚马戛尔尼当时行礼情形。反复交涉之后,英方作出最大让步,答应跪一膝、三俯首,重复三次,与三跪九叩之礼形式相似,但坚决不愿跪双膝。嘉庆帝更加生气,批评小斯当东“奸诈欺罔之情,可恶已极”。于是加派理藩院尚书和世泰、礼部尚书穆克登额为钦差大臣,具体指令他俩如何以私人沟通的方式谕示开导英使,并且再次强调马戛尔尼当年的先例,“总以令该使臣敬谨遵依,到京成礼而回,最为美善。”和世泰等人经过一番交涉,奏报英国人对于跪叩礼节“尚未演习如仪”。皇帝只好稍微放松要求,指示和世泰等人,“该贡使等僻在荒夷,其于中国礼节,原不能中规合度。此时总令该贡使等遵依行三跪九叩之礼,即起跪之间稍觉生疏,均无足深责……凡事不可过于苛细,转失驭外之体……察看情形,可以成礼而还,即一面奏闻,一面带同该贡使等来京可也。”和世泰等人依据皇帝的最新指示与英使沟通,然后奏称对方“起跪不甚自如,勉力当堪成礼”,并在皇帝规定的时间,即七月初六,将英使带至圆明园待命。 结果让嘉庆帝大失所望。七月初七凌晨五六点钟,皇帝传旨召见英使,但和世泰先后四次以不同原因搪塞。第一次,奏称英使“不能快走,俟至门时再请”。第二次,奏称“正使病泄,少缓片刻”。第三次,奏称“正使病倒,不能进见”,皇帝谕令“正使回寓,赏医调治,令副使进见”。第四次,奏称“副使俱病,俟正使痊愈后,一同进见。”皇帝大为震怒:“中国为天下共主,岂有如此侮慢倨傲、甘心忍受之理!”于是下令“逐其使臣回国”。并且颁给英王一道勅谕,说明对方使臣如何“不遵礼节”,“其为无礼,莫此之甚”;却又曲为解释,一厢情愿地声称此乃“尔使臣之咎,尔国王恭顺之心,朕实鉴之”,最后以两国距离太远、英方不能谙习“中国礼仪”为由,告诫英王“嗣后毋庸遣使远来,徒烦跋涉,但能倾心效顺,不必岁时来朝始称向化也”。作为英方的关键当事人,小斯当东也领受了类似于乾隆中期对洪任辉的惩罚——被驱逐出境,不许再来中国。 英方此次拒不接受清王朝的三跪九叩礼节,理由和逻辑非常清晰。使团三号人物埃利斯(Henry Ellis)次年出版的回忆录,记载了英方视角的交涉情形和立场观点。清朝官员声称“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大皇帝是“天下之主”,拒绝叩头就是一种无礼。埃利斯则将此理解为“普世霸权”(universal supremacy),认为“这种狂妄自大、虚张声势的荒唐论调,实在太过可笑,毫无关注价值”。经二号人物小斯当东建议,使团内部反复讨论,最终决定彻底拒绝叩头礼仪,以便维护英国的“国家尊严(national respectability)”。 使团译员马礼逊(Robert Morrison)三年以后出版的回忆录,从理论上阐述了英方拒绝三跪九叩礼节的原因。在他看来,国家交往与商业交往一样,“在两个国家平等互惠的理念之下,才能进展得好”。可是,“被称为礼仪的东西,有时会对平等理念产生实质的影响。”“身体的不同姿态(可以)表示臣服(submission)和忠诚,而对于更加强烈的表示臣服的姿态,有些民族却会有一种几乎本能的不情愿感”。至于中国人所习惯的三跪九叩礼仪,“姑且不论一个人是否应当采用如此强烈的姿态来向另一个人表示臣服”,如果它们是“相互的”,就不会妨碍“平等理念”和“相互的独立”;倘若不是相互实施,则意味着“一个人或者一个国家对另一个人或者另一个国家的臣服和崇敬”。基于对礼仪内涵的这种理解,马礼逊做出如下判断:“那些认为自己是向中国朝贡、表达臣服之意的欧洲国家”应该行三跪九叩之礼,“那些不这样看待自己的国家,则不应行此礼”。马礼逊还举出乾隆五十八年的先例:马戛尔尼曾经表示可以接受三跪九叩礼节,条件是清朝派出平级的官员在英国国王画像面前同样行礼,或者是清朝皇帝出具一份书面承诺,将来如果派遣使节前往英国,也要在英国国王面前同样行礼。在马礼逊看来,马戛尔尼的做法完全正确,“任何一个文明的政府都应该那样做”。 英国使团未能“成礼而返”,清王朝将英国纳入“朝贡体制”的再次努力归于失败,这让嘉庆帝颜面扫地,意味着天朝的至尊地位、皇帝的绝对权威遭到明确挑战。事已至此,如何交代?除了处分四名当事大臣,嘉庆帝还通过内阁连发两道上谕,概述大致经过情形,将原因归结为四人未能准确贯彻圣意,同时也在统治集团内部公开承认自己用人有误:“朕惟自责,不能知人……以致外国使臣干犯名义,成何事体!”“不料庸臣误事至此,朕实无颜下对臣工,惟躬自引咎耳。四人之罪,俟部议上时,再行处分。先将此旨,通谕中外及蒙古王公等知之。” 这两道明发上谕,事实上也是皇帝的罪己诏。孤立来看,此次只是接待“远夷”没能实现预期效果而已,又不是什么重大天灾、军政危机之类的实质性大事。但嘉庆帝居然明下罪己诏,公开承认自己的失误。与马戛尔尼来华之后乾隆帝制作的玉册类似,嘉庆帝此举并非纯粹形式主义,而是同样具有实质性的政治文化内涵,都反映出“驾驭远人”对于“天朝”秩序的重要性并不亚于显赫的文治武功。 结 语 思想史研究一般而言注重关键人物和经典文本分析,近几十年来,研究者也较为重视观念、制度和实践因素的互动,由此呈现“活态”的思想史,以丰富和深化历史上的观念体系和思想过程的理解。18世纪中期以降的历史,密集体现了中西古今要素交汇碰撞融合背景下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和制度逐步蜕变转型的历程,正是一部“活态”思想史的绝佳标本。从具体的历史脉络出发,着眼于当事人自己的行为逻辑,可以发现洪任辉事件、马戛尔尼来华事件和阿美士德来华事件均属于清中期构建英国对华“朝贡”关系的尝试。将它们放到一起观察,既看到其间的连续性,也注意其间渐变的一面,即可更清楚地看到近代思想史的一条隐线——从“天下之中国”到“世界之中国”的蜕变。 鸦片战争之前,中英关系是否“不平等”的“朝贡”关系?答案基本是否定的。首先,两个政治体之间并未确立正式的“朝贡”关系,英国要打破的也不是正式的“朝贡体制”。其次,尽管“朝贡”关系不是既定事实,但清中期的统治者确实试图将“远夷”纳入“朝贡”体制。乾隆帝如此,嘉庆帝(以及后来的道光帝)也一样。嘉庆帝以昭告天下的形式留下一句霸气的话“中国为天下共主”,即为明证。背后的基础性观念和原则性框架,乃是千百年来一直相沿的“天下”观念。再次,清王朝将英国纳入“朝贡”体制的努力,并非主动发起、出击;恰恰相反,每次都是由于英国方面发起行动,然后清廷作出应对。从英国东印度公司到英国政府,步步进逼;从乾隆帝到嘉庆帝,信心满满地试图加以“驾驭”。双方的关系虽然不是费正清模式所概括的“挑战-应战”或者“刺激-反应”,但从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前期的连续过程来看,双方之间主动和被动的态势一目了然。 简言之,鸦片战争之前的近百年间,清王朝曾经数次尝试将远来的欧洲对手正式纳入礼仪较量为主的“朝贡体制”,由此维护和彰显单一中心的传统“天下”格局;而对手方却秉持未来导向的利剑,试图将清王朝强行拉入实质竞争为主、多中心的“世界”格局,对清王朝主导的“大一统”秩序构成越来越直接的威胁。从乾隆中期到乾隆末年,再到嘉庆、道光时期,形势和局面越来越棘手,直至完全无力应对。1834年律劳卑(William John Napier)事件中,英方公然挑战清王朝用以驾驭“外夷”的惯用体制,让道光皇帝和广东高层陷入“国体断不可失”和“边衅亦不敢启”的两难困境。几年后鸦片战争爆发,面对英军的凌厉攻势,道光帝束手无策,只能反复喊恨不止。 从长时段来看,两种格局及其背后观念之间的正面冲突,反映了从“天下之中国”到“世界之中国”的艰难过渡和转变。如果要大致确定一个年份作为“天下之中国”开始衰变的时间界标,那么1755年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萌芽节点,此后的1793、1816、1842、1858、1861年,则是一系列更加清晰的正式节点,其间百余年的连续衰变脉络构成了近代思想史的一条隐线。前三个年份的意义,已经见于前文所述。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第11款明确规定,双方公文往来都遵循“平行”原则,“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规定了双方对等交往的体制框架,而且明确规定:“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 由此,清朝统治者将“远夷”纳入“朝贡体制”的可能性,以及“华夷秩序”的象征性表达手段,均被对手方正式终结。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之际,1861年1月13日,负责谈判和善后工作的恭亲王奕䜣等人基于统筹全局的考虑提出六条措施并且获准实施,随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京师同文馆陆续成立,清政府逐步在“朝贡体制”之外构建新式外交体制,是为“天下之中国”正式开始向“世界之中国”过渡的标志。 至于“世界之中国”时代的开端,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的成立可以作为重要标志。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向“国民”宣誓就职时提到了“倾覆……专制政府”“图谋民生幸福”“国民之公意”“为众服务”,“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这份公开的就职誓词具有思想史意义,反映了一种自觉的意识,即“中国”应该是、也可以是“世界”的一名正式成员,应该也能够自觉地以近代国家角色与世界各国进行互动。在这种自觉之下,“中国”和“世界”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已经得到初步厘清,并且还将在随后的历史进程中进一步重新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