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李恭忠:《以利“柔远”和盛世“奸民” ——洪任辉事件与清中期“国体”观念的展演》,《社会科学研究》2026年第1期,第177—187页。
引言
脚注 1. 《清高宗实录》卷589,乾隆二十四年六月戊寅条。 2. 早期研究成果,见郭廷以编:《近代中国史》第1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568—584页;Edward L. Farmer, “James Flint versus the Canton Interest (1755-1760),” Papers on China (Harvard), vol.17 (December 1963), pp.38-66. 后来基于中文档案的研究成果主要有:陈东林、李丹慧:《乾隆限令广州一口通商政策及英商洪任辉事件述论》,《历史档案》1987年第1期;林健:《洪任辉案——兼论乾隆时期的对外贸易政策》,《清史研究集》第6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265—279页;朱雍:《不愿打开的中国大门:18世纪的外交与中国命运》,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4—76页。此后关于洪任辉事件的相关中文论述,内容大体不出上述三者的范围。 3. 吴义雄:《“国体”与“夷夏”:鸦片战争前中英观念冲突的历史考察》,《学术研究》2018年第6期,第112页。 4. “国体”一词原指先秦时期诸侯国君的卿大夫,“君之卿佐,是为股肱,故曰国体”(《辞源续编》丑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2年,第60页);明清时期已经成为习惯用语,既指朝廷之重臣,也指朝廷之体统、体面。现代汉语中的“国体”则是一个政治学概念,根据“主权所在”而决定,“主权在特定之人,曰君主国体;主权在人民,曰民主国体”(《辞源》丑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15年,第128页)。 5. 《武进陞折》,乾隆二十年五月十一日,故宫博物院编纂:《史料旬刊》第10期,1930年,天字第353b—354a页。 6. 《武进陞折》,乾隆二十年五月十一日,故宫博物院编纂:《史料旬刊》第10期,1930年,天字第354a页。 7. 《喀尔吉善、周人骥折》,乾隆二十年五月十六日,故宫博物院编纂:《史料旬刊》第10期,1930年,天字第354b页。引文中的粗体文字,均由本文作者加粗处理,下同。 8. 《陈鸣夏折》,乾隆二十年六月初九日,故宫博物院编纂:《史料旬刊》第10期,1930年,天字第355a页。 9. 龚缨晏:《洪仁辉事件与宁波》,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历史与人文 传承·创新·软实力——宁波市社会科学界首届学术年会文集》,宁波:宁波出版社,2010年,第84页。 10. 《武进陞折二》,乾隆二十年六月十三日;《喀尔吉善、周人骥折二》,乾隆二十年六月二十二日,故宫博物院编纂:《史料旬刊》第10期,1930年,天字第355a—357a页。 11. 《新柱折》,乾隆二十年十月初三日,故宫博物院编纂:《史料旬刊》第10期,1930年,天字第359a—360a页。 12. 《两广总督杨应琚奏折》,乾隆二十年七月初七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10年,第941—948页。 13. 《浙江提督武进陞奏报英吉利国红毛船一只来宁贸易情形》,乾隆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宫中档奏折,故宫037893,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14.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奉上谕》,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初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970—972页。 15.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浙江巡抚杨廷璋奏报红毛番船来浙及会商办理缘由》,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初九日,宫中档奏折,故宫038043,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16. 《两广总督杨应琚奉上谕》,乾隆二十一年闰九月初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976—977页。 17. 《户部奉旨》,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099页。 18. 《浙江巡抚杨廷璋奏折》,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104—1109页。 19. 《浙江巡抚杨廷璋奏折》,乾隆二十二年七月十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110—1115页。 20. 《署理闽浙总督新柱奏折》,乾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120—1125页。 21. 《闽浙总督杨应琚奉上谕》,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初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126—1127页。 22. 龚缨晏:《洪仁辉事件与宁波》,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历史与人文 传承·创新·软实力——宁波市社会科学界首届学术年会文集》,第88—89页。 23. 《闽浙总督杨应琚奏折》,乾隆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136—1140页。 24. 《闽浙总督杨应琚奏折》,乾隆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129—1131、1132页。 25. 陈东林、李丹慧:《乾隆限令广州一口通商政策及英商洪任辉事件述论》,《历史档案》1987年第1期,第95页;龚缨晏:《洪仁辉事件与宁波》,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历史与人文 传承·创新·软实力——宁波市社会科学界首届学术年会文集》,第90页。 26. 《闽浙总督杨应琚奏折》,乾隆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133页。 27. 《闽浙总督杨应琚奉上谕》,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1150—1151页。 28. 《署理两广总督李侍尧奉上谕》,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闽浙总督杨应琚奉上谕》,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148—1149、1150—1153页。 29. 《直隶总督方观承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213—1217页。 30. 《长芦盐政官著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211—1212页。 31. H.B.Morse, 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 1635-1834, vol.I,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26, pp.301-305. 32. 《清高宗实录》卷589,乾隆二十四年六月戊寅条。 33. 《钦差大臣新柱奏折》《钦差大臣新柱清单》,乾隆二十四年八月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359—1369、1303—1304页。 34. 《钦差大臣新柱奏折》,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270—1302页。 35. 《钦差给事中朝铨奉上谕》,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初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29页。 36. 《两广总督李侍尧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43页。 37. 《两广总督苏昌等奏报洪任辉已释押回国及荷兰船哨互殴致死委员眼同行刑折》,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山市档案局(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香山明清档案辑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89页。 38. 《清高宗实录》卷597,乾隆二十四年九月丁丑条。 39. 《钦差给事中朝铨奉上谕》,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初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29页。 40. 《两广总督苏昌奏折》,乾隆二十六年十月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585、1583—1589页。 41. 《附件:两广总督苏昌等拟给英人回文稿》,中山市档案局(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香山明清档案辑录》,第188页。 42. 《两广总督苏昌奏折》,乾隆二十六年十月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589页。 43. 参见章文钦:《雍乾时代的中西贸易与清政府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反应》,《广东十三行与早期中西关系》,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9年,第340、341页。 44. 《两广总督李侍尧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48—1460页。 45. 关于朝贡体制下的“交通禁令”,见《大明会典》卷108《朝贡通例》,万历十五年内府刊本;《钦定大清会典》卷56《朝贡》,乾隆二十九年刊本。 46. 《钦差大臣新柱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八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396页。 47. 《闽浙总督杨应琚奏折》,乾隆二十四年闰六月十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225—1228页。编者为这份奏折所拟标题有误,不应该是闽浙总督“杨应琚”,而应为闽浙总督“杨廷璋”。 48. 《闽浙总督杨廷璋奏折》,乾隆二十四年闰六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2,第1249—1252页。 49. 《杨廷璋奏复奏洋商委无浙省奸徒勾引折》,乾隆二十四年九月初四日,故宫博物院编纂:《史料旬刊》第3期,1930年,天字第92b—93a页。 50. 《闽浙总督杨廷璋奏折》,乾隆二十四年九月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12—1415页。 51. 《钦差大臣新柱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八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393—1396页。 52. 《清高宗实录》卷598,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庚辰条。 53. 《两广总督李侍尧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十四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37—1441页。 54. 《钦差大臣新柱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八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394—1395页。 55. 《钦差大臣新柱奉上谕》,乾隆二十四年九月十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11页。 56. 《钦差大臣新柱奏折》,乾隆二十四年九月二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16—1419页。 57. 《钦差给事中朝铨奉上谕》,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初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28—1430页。 58. 《两广总督李侍尧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十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42—1443页。 59. 郭廷以编:《近代中国史》第1册,第583页。 60. 《钦差给事中朝铨奉上谕》,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初四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31—1432页。 61. 《两广总督李侍尧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69—1475页。 62. 《两广总督李侍尧奏折》,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3,第1473—1475页。 63. 《大学士公傅、大学士来字寄两江总督尹、安徽巡抚高》,乾隆二十五年正月二十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上谕档》第3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85页。 64. 关于王权主义传统,参见刘泽华:《中国的王权主义——传统社会与思想特点考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65. 《皇帝敕谕英吉利国王》,乾隆五十八年八月十七日;《皇帝敕谕英吉利国王》,乾隆五十八年八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上谕档》第17册,第517—518、542—544页。 66. 《大学士公阿、大学士伯和字寄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各督抚,传谕粤海关监督苏楞额》,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初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上谕档》第17册,第547页。 67. 《户部尚书刘镮之奏折》,嘉庆二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军机处录副档,故机052805,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68. 《朱谕》,嘉庆二十一年七月初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5,第2920—2922页。 69. 陈国栋:《论清代中叶广东行商经营不善的原因》,《新史学》(台北)第1卷第4期,1990年,第5—11页。 70. 李恭忠:《吴熊光之困——鸦片战争前的“夷人长技”体验》,《广东社会科学》2023年第6期,第148—152页。 71. 《耆英、伊里布、牛鉴会奏》,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宫中档,故宫112374,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72. 《浙江巡抚刘韵珂等奏折》,道光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宫中档,故宫110015;《军机大臣字寄钦差大臣耆、署副都统伊》,道光二十二年七月初五日,宫中档,故宫118131;《耆英、伊里布、牛鉴会奏》,道光二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宫中档,故宫112321,台北故宫博物院藏。一 “绥来柔远”
二 一口通商
三 “远夷诉冤”
四 严查“奸民”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