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洲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学衡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本文原载《学海》2024年第4期,注释从略。
摘要 精准评估国家仪式是推进国家仪式研究的核心工作。本文基于“政治效能” 概念来确定评估的方向,并分解出“过程效能”和“结果效能” 两种类型,用于评估国家仪式的内在过程和外在结果。借助政治现象学方法,国家仪式的评估方案需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以国家仪式能否促进国家发展为首要内容;兼顾国家仪式的主客观要素;系统性地评估国家仪式。国家能力理论和政治认同理论能够分别实现评估“过程效能”和“结果效能”的目标,也能够接受三个原则的检验,所以适于充当此后指导评估实操的基本规范。 引言 “礼仪之邦”即“文明之国”。数千年来,赓续不绝的中华礼仪文明,既因其历久而弥新,亦因其维新而持存。虽然任何历史阶段都有“古今之变”的问题,但当下面临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现代社会变迁可谓日新月异,所以对包括国家礼仪在内的诸多事务来说,着实需要以变应变。国体和政体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礼仪制度的形式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多年来,我国在国家礼仪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搭建了一个在诸多方面有别于传统中华礼仪体系,且具有社会主义特征的现代中国礼仪系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国家礼仪制度建设明显加速,举办了一系列重大的仪式或仪式性活动,例如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设立了两个国家纪念日和一个国家公祭日,此后每年都会举行相关仪式党和国家近几年来举办了2018年的“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2019年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和阅兵式,2021年的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2022年的北京冬季奥运会开幕式等,在全国乃至全球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总结报告后,发表了一个在现代中国国家礼仪制度发展史中堪称里程碑式的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充分利用庆祝活动激发的澎湃热情和强大正能量,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要进一步面向世界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有效提升我们党和国家的国际影响力。要总结好运用好庆祝活动的成功经验,不断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党大国典礼制度。”这个要求当然不仅适用于庆祝类的活动,也能够推及所有类型的国家仪式。最重要的是,它明确了国家礼仪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指明了未来的主要目标。“变”依然是完成这个目标的必由之路。 变革从来都是需要慎重对待的极难之事,无论是面对挑战,还是反复酝酿,都有赖于对变革过程及其阶段性结果进行不断的、及时的和准确的评估。在当前国家礼仪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制度规范多为相关部门内部或小范围设定的,经过充分论证、多方参与制订且适用性较广的规范性制度文本并不多见。同时,在国家礼仪制度的有限研究中,研究主要聚焦于国家仪式的事实描述和意义阐发,客观的特别是实证性的分析较为匮乏。本文着眼于此,力图解决评估国家仪式的第一道难题,提要钩玄地明确评估的方向,确定制订评估方案的基本原则,并为评估的实操提供指导性的理论基础。此抛砖引玉之作,亦呼吁更多的同人推动和完善对国家仪式实证性的纵深研究。 相关文献综述
如果将“仪式”锚定为上位概念或属概念,那么”政治仪式”就是其下位概念或种概念“国家仪式”则是“政治仪式”的亚种概念。此外,诸如“国家礼仪”“国家典礼”“国家庆典”等,可以被理解为“国家仪式”的变种概念,强调的是具有高度制度化特征的国家仪式。 属概念“仪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的重点领域,直至政治人类学作为一种人类学的亚学科诞生半个多世纪之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一些政治人类学家才较为系统地对种概念“政治仪式”进行研究,其中影响力较大的大卫·科泽(David Kertzer)曾力邀政治学同人的加入,但响应者寥寥。即便当时兴起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也提出,应该加大对政治生活中的各种象征性语言和行为的研究,长期以来亦未得到主流学界的青睐。不过,政治人类学的一些成果还是缓慢地传导或渗透到了政治学领域之中。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政治学科的边缘地带,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些碎片化的、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研究成果。当笔者在2006年左右开始系统性地研究”政治仪式”时,这一状况仍无实质性的变化。笔者与大卫·科泽在2013年初相聚其办公室时,两人对此都感慨颇多。庆幸的是,近十年来,我国政治学界对政治仪式以及更宽泛的政治象征的研究,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这一点从学术专著和论文的数量,国家社科基金(其中不乏重大项目)立项的数量,以及硕博士学位论文数量的显著增长中可以直观地感受到。 在“政治仪式”研究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浮现出更多细化的主题,包括“国家仪式”及与之相似的诸多变种概念。学者们并未对这些概念做任何概念学意义上的区分和界定,大多基于日常语境中较常见的用法,选用了“国家仪式”的表述。没有成型的核心概念,也就意味着关于“国家仪式”的研究难以形成其专有的研究领域,遑论获得其独立的理论地位。目前国内外关于“国家仪式”的研究主要存在两种路径:一是考察不同国家的仪式实践;二是考察国家仪式与其他重要概念之间的关系。 考察不同国家的仪式实践是一条较为传统的路径。在政治人类学兴起时,就有不少研究关注到具有政治意义和宗教意义的仪式在各类早期政治共同体中的作用。随后,学者们的视野逐步扩展到更多的仪式类型上,例如教育仪式、音乐仪式、体育仪式、媒介仪式等等。他们关注的政治共同体类型也从初民社会延续到现代民族国家,甚至诸如欧盟这样的跨国家联合体。这些研究发现仪式在政治共同体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建构。仪式能够通过生产和再生产各类权力源泉,为共同体的存在提供基础性的“理由”。二是政权建设。仪式作为权力系统制度化的基本方式,有助于政治体制稳定有序地运行。三是政治社会化。家庭、学校、媒体和社会提供的各类仪式和仪式化活动,能够在各个人生阶段和场合形塑国民的政治文化,包括意识形态、政治价值和政治态度等。四是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仪式是常见的和典型的对群体活动进行组织化的方法,能够将国民高效地纳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范畴。五是软实力构建。仪式是系统性地对内、对外展现共同体的文化、制度和观念的行为,如今更是普遍存在于国家形象的内塑、他塑与合塑之中。无论是时间意义上的存在和发展,还是空间意义上的内政和外交,国家的重要事务基本上都包括在这五个方面之中。当然从消极的一面来看,当共同体内部或者共同体之间存在各种冲突时,仪式也能够在这五个方面发挥破坏性的作用。 国家仪式的研究中虽然不时出现一些新颖的知识,或者关注到一些不常见的活动,这些的确在相当程度上丰富了研究的视角,但大多数研究极少跳出上述五个方面的作用。以近几年来的最新研究为例,有学者考察了数百年前南太平洋上汤加王国的国王葬礼,指出中央集权非常容易受到威胁的古代国家,可以通过特定的仪式设计达成整合国家的目的。这项研究虽然引入了地质化学分析的方法,但研究取向几乎与前四个方面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另有些学者考察了极端组织如何通过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与既有国家政权进行竞争,他们发现,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中存在着一种“仪式化的过程”,犹如过渡仪式一般,能够将参与其中的成员从原先的认知系统中分离出来,并建立新的群体关系,强化对组织的忠诚。这项研究虽然比较新颖地拓展了对恐怖主义的传统研究,但采用的依然是大卫·科泽关于“仪式”的传统定义,发现的也是政治仪式的传统功能。 国内学者也在不断追踪最新的国家仪式,或者基于最新的政治社会背景对国家仪式进行解释。如从政治传播学角度对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的国庆阅兵仪式进行分析;从政治现象学和政治记忆的视角阐释国家大型阅兵仪式逐渐具备的“戎祀一体”的功能和意义。近几年来举办的一些重大国家仪式或仪式化活动,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等,都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 从国家仪式研究的整体状况来说,第一条路径是主流,毕竟大多数相关文献来自人类学和历史学等领域,对典型性或代表性个案的实证分析是一项研究能够立足的关键所在。当然,在这些研究中,通常都会有其理论预设或理论目标,只是在理论“含量”上有所差异。第二条路径相较于第一条路径,在研究总量上偏少,通常基于案例为理论构建提供辅助性的说明。这种研究取向通常出现在两个阶段:一是在某个领域的兴起阶段,需要通过对既有理论的借用和改造,去打开一条新通路;二是在某个领域已经发展到一种近乎滞胀的阶段,需要理论的反思和创新,去拓展一个新空间。就此而论,国外的国家仪式研究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但似乎还没有到理论创新多点开花的状态,所以在近些年来的研究中,依然如前所述,主要还是在个案上寻找突破。国内的国家仪式研究在整体趋势上与国外相似,只是在数量、质量和发展速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国内第二条路径的研究是基于或引入较为成熟的议题来处理国家仪式,其中不乏将国家仪式和一些基础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研究,如记忆、传播(宣传)、象征(符号)和认同等。近几年来,也有一些研究尝试作出突破,或关注一些与国外研究有些许差异的概念。如在基于政治仪式研究的基础上,引入政治现象学方法,探讨如何认识和解决政治象征塑造中所面临的认同困境问题;或借助政治心理学实验的方法,去验证国歌认知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为各种国家仪式中唱国歌的仪式设置提供更加坚实的实证基础。还有些学者着眼于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特殊需求,探讨政治仪式在国家中的重要功能,如促进价值传输和政党认同等。 通过相关文献的简单梳理,我们大致可以看到,仪式研究的发展表现出两种“位移”现象。一是学科之间的位移。作为人类学和社会学核心概念的仪式,逐渐成为历史学、传播学和政治学等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对象,这极大地丰富和深化了我们对仪式的了解。二是议题之间的位移。学者们的关注点从民间仪式和宗教仪式,拓展到政治仪式和国家仪式等,既发掘出前两类仪式在政治社会中的更加多元的意义,也强化了对仪式操演与政治共同体之间紧密关系的认识“能够”具有哪些政治功能,但是,在回答“为什么能”的问题时,主要是描述性的,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有限的经验和直觉,因此需要进一步在理论解释上做更多的探索。更为重要的是,对究竟“能不能”和“在多大程度上能”的问题,还缺乏具有系统性的精准评估。仪式研究发展到现在,应该关注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至少应该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思路。 评估国家仪式:政治效能的视角 对政治社会中各种系统性或制度化的行为进行评估,是为该行为提供理论阐释的必要之举。考虑到这些行为的实践性特征,通常评估的视角会落在其“输出”的结果上。学者们使用的相关词语很多,例如“作用”“影响”“功能”“功效”“效果”等,但使用这些词语的研究大多是依其惯常用法,罕有对为何使用某个词语的比较详细的解释,甚至有时为了让文风更生动,还会不时地在文中混用这些词语。在语用学意义上,表述者实际上是把重心放在作为对象的行为本身之上,对这些行为所引发的情境变化缺乏学术化的处理。简而言之,如此获得的评估往往是学者对行为之“结果”的主观描述,而不是基于反思性分析的思维,以更客观和更具科学性的方式深化对行为的理论认识。 国家行为通常会动用大量的资源,在较为复杂的时空情境中运作,以达到慎重设定的明确目标。这就意味着,国家行为寻求的是在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都实现积极的作用或影响。这有些类似于药品,以治病救人的正面功效为主,但受限于技术或其他原因(如病人自身的特殊性),有时还会引发一定的损伤,即副作用。要能够在接近“药效”的意义上描述国家仪式之评估,“效能”一词可能比较适合。“效能”虽然也是常用于表达评估的词语之一,但它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除前述的有助于更为集中地展现国家仪式的积极“药效”之外,它也是在研究过程中更具有概念化特征的词语。 在政治学研究中,虽然也有些研究以“效能”为对象,但通常使用的是其日常意义。不过,有个看上去比较接近且已经很成熟的概念叫“政治效能感”(political efficacy),它能够为我们用“政治效能”来评估国家仪式提供可借鉴的思路。“政治效能感”这一概念由安格斯·坎贝尔(Angus Campbell)在七十年前提出,经过长期的丰富和完善,已经成为评估政治行为和政治系统中民众心理机制的重要基础概念。在中文语境中,这个概念的重心落在“感”字上,即拥有感知能力的特定民众个体的主观感受及其表现;在英文语境中,则是依靠“efficacy”表达出的一种理想状态来强调“感”。这种”感”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内向的感受,表现为个体对其从事政治行动能力的自我认知;二是外向的感受,是个体对政治系统的信念。通俗来说,前者的关键是“我要不要做”,后者的关键是“我能不能信”。 由此可见,“政治效能感”的主体是民众,考察的是他们的心理状态。显然,国家仪式是一个客观现象,不具有感知能力。所以,我们不能直接使用“政治效能感”一词来测量国家仪式,但使用这个概念的基本思路依旧成立:可以去掉“感”字,用“政治效能”来从内外两个方面对国家仪式进行评估。为强调“内外有别”,我们将之分为“过程效能”和“结果效能”。“过程效能”主要强调对国家仪式内在过程之评估,亦如药品的功效,针对的是解决病症的过程;“结果效能”则主要强调对国家仪式外在结果的评估,针对的是国家仪式更广泛和更长远的影响,特别为挖掘和阐释国家仪式的意义做好准备。 同时,从“政治效能感”到“政治效能”的变化,不仅是表面上去除”感”字后,借鉴其概念思路的新应用,而且还有一个隐含的变化,即前后两个术语中的”政治”也是有差异的。前一个“政治”是日常用法,即公共生活中的诸多权力生产和再生产的现象。后一个“政治”在本项研究中则有着特殊的意义,是对“国家仪式”中的“国家”一词的直接呼应。政治学从诞生之初就是一种关于政治共同体的研究,国家和政治之间的紧密关系毋庸赘述。以此而论,对于所涉要素极多、存在多方效能的国家仪式来说,政治方面的效能当然应该被视为重中之重。继续以药品功效为喻:药品往往有解决多种病症的功效,但其主要功效才是医生开处方时的首要依据。简单来说,国家仪式的政治效能,主要体现为国家仪式在服务重要国家生活领域,以及发挥主要国家功能等方面的功效和效果。 国家仪式是一个国家在其文化建设和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所必须依赖和使用的一种“国之重器”。无论是其投入的资源,还是其涉及的人员,都不是普通活动所能比拟的。同时,国家仪式一方面在万众瞩目中继往开来,另一方面又总是与国家生活中最生动和最及时的节奏联动。这就意味着,国家仪式的建设不能简单地依靠既有经验和他山之石。于是,评估国家仪式就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在以往的实践过程中,各国往往采取比较简单的事后总结的方式,特别是习惯于从一种内隐的“辩护”角度去阐述举办仪式的“理由”。面对这种“景观化”评估,主办者自知有失清晰,受众则会抱以怀疑。借用一个热词,基于政治效能的评估是一种“全过程”评估,其结果既有助于“校准”主办者的设计意图,也有助于“校正”各类受众的情感和认知。 政治效能评估原则的确立:来自政治现象学的反思 在关于政治行为的研究中,对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并不是什么特别新颖的做法。其中,评估过程的常见方法是:按时间分成若干个环节,或按空间分成若干个子结构,然后对每个环节的具体任务或子结构的特定功能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的常见方法则是:通过对该行为所影响的事实终端,特别是参与或关涉其中的行动者的情感和认知状况进行评估,但是,这些看上去易于操作的方法,在应用于国家仪式的政治效能评估时可能都不太适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相关研究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基础理论的问题,例如政治参与、公共决策和投票选举等政治行为,都有若干理论对其评估给予原则上或方向上的支持;二是国家仪式要素复杂、规模宏大、目标深远,前述评估方法既难免挂一漏万,也难以阐幽显微。 既有研究实际上针对这两个原因建立了政治仪式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对政治仪式的要素、结构和功能提供了具有类型学意义的识别和探讨。虽然有不少学者的研究对更多的案例进行了分析,但必须承认,这些研究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对仪式进行系统性的“理解”,还难以为“评估”仪式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技术性的评估方案犹如武器,如果缺乏对战局本质的深刻把握,那么就无法形成有效的作战规划。一言以概之,对国家仪式的政治效能进行评估,最为基本和关键的工作是,建立用于制订和指导评估方案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并不来自天马行空的想象或羚羊挂角的断言,而是来自与事物本身或其本质的切近。现象学作为一种寻求事物本质的方法,非常适合用来寻找并建立原则。由于国家仪式及其政治效能属于政治范畴,我们采用的是一种政治现象学的思维和方法论。限于篇幅,在此只能以一种极简主义的方式扼要介绍推导的过程。 第一,我们如果悬搁关于国家仪式的若干研究,对其概念和经验事实进行直观,大致可以产生如下判断:在概念事实上,“国家仪式”是一个偏正结构的词组,“国家”是具有“仪式”。如以“国家”分别为主客体进行限定,“国家仪式”可表述为“由国家举办的仪式”和“以国家为对象或目标的仪式”两种含义。两者也对应着有所不同的经验事实:前者的主导者是国家,后者则未必,诸如由特定群体、地方政府或社会组织主导的民间仪式、宗教仪式、音乐仪式和体育仪式等,也能够以国家为对象。当然,考虑到前者通常在目的上也是为了自身,在类型上更能显现出其特殊属性,因此我们可以将前者理解为狭义的国家仪式,后者理解为广义的国家仪式。据此,我们回到经验事实中进行甄别:如果判定一个仪式是国家仪式,它要么是由国家权威机关的主导,要么是在形式、内容或意义等方面指向了国家。最后可以给出一个可以包容狭义的广义定义:国家仪式是用于生产和再生产国家权威和权力的象征性行为。按照对国家仪式之概念和经验的政治现象学把握,我们得到第一条制订评估方案的原则:需以国家仪式能否促进国家发展为首要内容。这条原则直接回应了国家仪式的广义定义,而且间接地强调国家仪式的主要目标是积极性的,那些消极状态则是其副产品,或者说是对立者用于反抗主导者时的策略应用。 第二,胡塞尔在阐述现象学方法论时指出:“在感知的出发点上进行的现象学反思会导向一种杂多的,然而却综合统一的意向性。”基于意向性是“关于”事物的心理显现能力,我们也可以认为:一方面,事物往往具有“杂多”的,乃至难以穷尽的属性,所以需要通过同样杂多的“感知”方式去把握难以计数的“它们”;另一方面,事物存在着被“综合统一”的必然性,或者说,事物必有其“一个本质”,因此需要在连续不断的体验之中进行比较和遴选,以努力不断地接近唯一的“它”。现象学方法的这种“由多而一”的特性表明,它先天地拒斥一种简化的认识方式,要求对事物做出尽可能复杂的观察,以获得更为精准和深刻的认识。虽然“杂多的统一”是一种理想状态,但科学的研究必须朝这个理想前进。基于国家仪式的“杂多”状态,我们得到第二条制订评估方案的原则:需兼顾国家仪式的主客观要素。国家仪式的杂多要素可以被分为主客观两大类:客观要素主要是其中的人、物、行为、组织和制度等,主观要素则包括主办者、参与者以及直接和间接受众在内的所有人员的情感和认知状态。两者皆优则犹如“叫座”和“叫好”,单评估一方面不足以完整而充分地认识国家仪式这场“大戏”。同时,基于“综合”的要求,我们得到第三条制订评估方案的原则:需系统性地评估国家仪式。在胡塞尔看来,“物体感知的现象学不是......诸感知的报告,而是对不变的结构体系的揭示”。国家仪式具有杂多的要素和多元化的目标,它们都连贯而适配地存在于同一个整体之中。对于评估者来说,如果不能在体系的意义上把握国家仪式,那么对要素的评估就会呈现出散乱化状态,对目标的评估则会呈现出暧昧化状态。对于被评估的国家仪式来说,如果没有通过系统性的评估,那么它可能存在结构、功能和意义等方面的短板,呈现出的是一种失衡状态。 总体来说,国家仪式之政治效能的评估方案应该满足前述三个原则:一是需以国家仪式能否促进国家发展为首要内容,二是需兼顾国家仪式的主客观要素,三是需系统性地评估国家仪式。当然,这三个原则决定着的是一个具有较高质量的评估方案的“下限”。 政治效能的规范性评估: 基于国家能力和政治认同的阐释 从原则到实操,中间还缺少一个关键的中介者,即用于承接前者、指导后者的规范。这种规范既是原则的具体化,也是实操的理论基础。它如同一个铰链,将原则和实操连接在一起,其质量直接影响从原则到实操的转换能否稳定和持久。基于长期的研究以及反复的思量,在评估国家仪式的政治效能时,有两种理论可以充当中介的规范:国家能力理论和政治认同理论。由这两种理论制作的铰链具有良好的润滑度和牢固度,因为它们能够通过四重检验。首先,国家仪式的政治效能分为过程效能和结果效能,两个理论能够满足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评估的特殊要求;其次,两个理论皆能满足三个评估原则的要求;再其次,两个理论在实操层面上易于落实;最后,借助这两个较为成熟的理论,可能得到既有的以及未来的众多相关研究的支持。后两者可以在两个理论的大量既有研究中得到验证,在此主要对前两重检验作进一步解释。 国家能力理论主要用于评估国家仪式的过程效能。国家仪式本身表现为一种其内部各种要素和资源在井井有条的组织之下实现统合的过程。在这个通过普遍的时空“顺序”获得特定的时空“秩序”的过程中,还必然同时存在一种国家结构与社会结构进行互动的过程。国家能力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国家生产和应用各种要素和资源的能力,而且其生产的主要基础和应用的主要对象都是社会。此外还有两点契合之处:第一,在国家能力中作为发动者的“国家”与在国家仪式中作为举办者的”国家”基本上是同一类主体,即能够代表国家最高权威的机构或组织;第二,作为国家能力的中国版表述,“国家治理能力”这一概念表现出了对两种过程的重视。 国家能力理论也能够满足确定评估方案的三个原则。第一,国家能力理论是对国家发展的积极响应,诸如斯考克波和米格代尔等国家能力理论的早期阐发者皆是着眼于此。不过在笔者看来,他们的反思始于国家能力如何摆脱日益“捉襟见肘”的状态,而中国的国家治理能力思想则是追求国家能力如何实现“强者恒强”的状态。第二,国家仪式的杂多性特征能够被国家能力理论很好地包容。数十年来,学者们在研究中不断“发现”各种国家能力的类型,已经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样态,扩展到了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各个主要领域,基本上能够对应上国家仪式的各种主要要素。仍在持续发展的国家能力的类型学研究,将使该理论在前述第二原则方面表现得更为从容。第三,国家能力理论能够适应国家仪式评估的体系化思维。在中国当前的实践中,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方向和应用场景的要求,即便是特定类型的国家能力也需要考虑到其所处理的领域与其他领域之间的密切关系,否则就会对整个系统的运作造成损伤。国家能力理论的这种“大局观”显然有助于从体系化的角度去把握国家仪式。 如果说国家能力过于宏观,以之为理论基础来评估国家仪式犹如“高射炮打蚊子”,那么“国家象征能力”或许是更为合适的选择。第一个理由是国家仪式本就是一种象征性活动,国家象征能力具有最直接的针对性。第二个理由是“国家象征能力”虽然看似是一种”单发性”的国家能力,但象征在国家生活中的普遍存在,也使其具有了“横贯性”的特征,能够处理更为多元化的要素、更为复杂化的情境,乃至与整个国家系统的各个领域发生互动关系。 政治认同理论主要用于评估国家仪式的结果效能。国家仪式的主要作用和意义最终都是在相关行动主体的心理状态和实践行为中显现出来的,即便影响的是组织行为,也是由特定个体或群体来实施的。行为虽然看似是结果,但由于心理是行为的先导,无论是有意识的行为还是无意识的行为,都是心理活动的具体化表现,所以,行为也可以被视作是心理的延伸。总之,以心理状态作为结果评估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政治认同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主要表现为对政治事务的承认和趋近,以及在政治意义上理解其他事物时表现出的承认和趋近。政治认同的两种表现也能够有效地对应国家仪式的狭义范畴和广义范畴。在既有研究中,国家仪式和政治认同的密切关系一直是被关注的重点。国家仪式充当着政治认同构建过程中的一种方式或一个环节,所以政治认同就是国家仪式的主要目标之一,自然国家仪式的结果效能评估,也能直接体现在政治认同的程度上。此外,虽然国家仪式的功能和意义有很多,但绝大多数都能汇集为直接或间接的政治认同,这主要得益于政治认同本身具有极为丰富和复杂的内涵和外延。 在满足确定评估方案的三原则方面,政治认同理论同样具有显著的优势。首先,现代国家的发展主要体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进步,而政治认同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诉求之一。特别是构成一个国家之精神文明主体的政治文化,通过各种政治社会化手段,增强本国公民的归属感和他国民众的亲近度。其次,政治认同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例如,政治认同的供应者除了具有政治身份的行动者之外,还可以是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内的各种行动者;政治认同的对象可以是具体的政治精英,大大小小的群体和组织,以及各类政治价值和政治信仰等;政治认同的主体通常是具有心理能力的人,但也包括能够呈现出一定拟人化政治心理能力的群体和组织。据此,以政治认同理论为基础,分析具有杂多要素的国家仪式是可行的,甚至是可靠的。最后,政治认同既是任何政治系统需要综合考虑的重要目标,也会在一个政治系统中以体系化的方式表现出来。例如在当代我国的政治认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的提法,以“五位一体”的方式强化了各认同对象之间的紧密关系。其实,我们要完善的“大党大国典礼制度”,在具体表述中也是以这五个方面的认同塑造为目标。 与国家能力理论相比,政治认同理论与国家仪式研究之间已经建立起了非常厚实的关联,以此为主题的文献俯拾皆是。但是,无论是关于政治认同和国家仪式之关系的研究,还是关于政治认同理论自身发展的研究,都留有很大的空间。至少,目前还没有形成一种得到普遍承认的“认同政治学”理论(有别于与之共享同一种英文,且在内容上多有交集表述的“身份政治”),认同问题以极为分散的方式存在于不同的学科、材料和研究方法之中。 本文从评估规范的角度阐明了为什么要选择以国家能力理论和政治认同理论为基础,来指导对国家仪式之政治效能的评估。当然,这个规范性方案能否成功地显现出其优势,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国家能力理论和政治认同理论自身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在兼容性和适应性等方面不断朝向更为多元和复杂的人类生活。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之所以选择国家能力理论与政治认同理论,还有两项考虑。第一,国家仪式的建设既得益于迅速提高的国家能力为之提供充裕的物质基础和制度支持,也是为了更为有效地应对复杂情势下政治认同构建遇到的诸多急迫挑战。第二,国家能力和政治认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合作前景,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国家象征能力”的研究中有所提及,如何进一步释放其潜力,尚待群策群力。 结语
作为一份论纲,本文的主要任务是“举纲”以“张目”。纲即是网,我们便用捕鱼的手抛网作喻:“政治效能”犹如捕鱼者撒网时抓着的手绳,是研究者用以统筹和控制国家仪式评估的抓手;“评估原则”是渔网的用途,体现出研究者对国家仪式及其评估的认识程度;“国家能力理论”和“政治认同理论”则是网上的纵横网线,研究者根据认识程度确定两条线的选材和疏密程度等。最后,抛网的技巧就是具体用于评估实操的方法,虽然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经验(如常见的田野方法),但从政治现象学的思维和方法论出发,我们赞赏不拘一格的尝试——只要能抓到鱼,就是好抛法。 迄今为止,以国家仪式为重心的政治仪式研究勉强可以说完成了一个1.0版本,下一步应该是迭代至政治仪式研究的2.0版本。在新版本中,对政治仪式效能的系统而精准的评估应该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因为这项工作前可以促进对既有研究的总结和反思,后可以引导未来探索的方向和方式。我们希望通过这份“纲”的延伸性和衍生性应用,能够张出更大和更密的“目”,服务于政治仪式的认识和实践,特别是对完善我国的“大党大国典礼制度”建设,提升“中华礼仪文明”和“中国政治文明”的吸引力,发挥理论研究应有的良好价值。